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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面向全国招生,任务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等音乐院校后备生和优秀的中等音乐专门人才。


    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决心为继承和发展音乐事业而勤奋学习。

     报考初一年级的考生,年龄不超过14周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报考高一年级的考生,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男生可适当放宽。)

    专业要求:
   
中国乐器演奏专业、管弦乐器演奏专业 、键盘乐器演奏专业 -- 具备学习器乐专业的较好条件,音准、音乐感、节奏感和音乐记忆力及表现力较好,身材、手、指、齿、唇等符合所学乐器的要求。
    音乐理论基础专业 --
具有较好的文化课基础并具备学习音乐专业的较好条件和良好的音乐素质及音乐理论基础知识。有一定程度的钢琴或其他中西乐器演奏基础。其中报考作曲专业的考生需具有一定的作曲基础。
    声乐专业 -- 具备学习声乐专业的较好条件,有一定的演唱基础知识和能力,五官端正,体态匀称。

    1 考生持户口所在地学校报考介绍信(应写明报考者在校年级)和上学期的成绩手册(在校期间最后一个学期的成绩与评语)。北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须持区中招办报考介绍信并参加北京市升学体检。外地往届初中毕业生须持当地招生办公室或教育行政部门的报考介绍信。
    2 考生应交验户口本及户口本复印件或交验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注明考生出生年、月、日的证明信。
    3 考生持以上有关证明和同底一寸免冠正面半身近照五张,到本校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所交材料(成绩册、户口本除外)录取与否恕不退还。我校不接收函报,不预审录音。报考音乐理论基础专业的考生,须交本人作品 ( 音乐作品 ) 。
    4 如材料齐全并符合报考条件者,即可发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毕后,交回至报名处,经检查合格再发给准考证。考生所有考试均须凭准考证参加。
    5 外地招生点报名手续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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