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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办法

    文化课、视唱练耳(三年制非理论专业学生含音乐基础理论笔试)考试成绩达到本校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列顺序,根据招生名额,择优录取。

其它:

    1.未参加考试者,所交报名费不退。

    2.原则上乐器自备,如使用学校乐器,须收取乐器维修费(包括钢琴、双排键电子琴、竖琴、打击乐器等)。

    3.新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为试读期,在此期间,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合格者,一年后转为正式生,不合格者取消其试读资格,退回原地区。

    4.学生在校期间思想品德、日常行为表现和学习成绩(包括文化课、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优秀者,可获得不同等级的奖学金;在国内外专业比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者可获得荣誉奖学金;对特困学生设有各类困难补助。

    5.在校期间完成本校规定的教学计划、各科成绩合格者,将颁发国家统一的中专毕业文凭。

一、各学科学制及专业课考试内容

理 论 学 科

作曲专业

六年制

初试:

    1.为指定的歌词进行歌曲创作(乐段)

    2.乐理:(笔试):内容涉及音及音高;音程与和弦的构成与识别;记谱法;拍子的识别与构成;大、小调式的识别与构成;常用音乐术语

复试:

    1.钢琴:车尔尼849以上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其他乐器演奏可自选一首

    2.面试:民歌演唱一首;音乐常识问答

三年制

初试:

    1.为指定歌词进行歌曲创作(单二部曲式)

    2.乐理:内容涉及音及音高;音程与和弦的构成与识别;调式中音程、和弦解决;装饰音;移调;记谱法;大小调式;民族调式;中古调式;节奏、拍子的构成与识别,常用音乐术语。

复试:

    1.钢琴:299以上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2.面试:民歌或戏曲演唱一首;音乐常识问答

音乐学专业

三年制

初试:

专业课:

    1.命题写作

要求:内容涉及与音乐相关的题材,字数为500-800字左右

    2.音乐学基础知识综合测试

要求:闭卷测试,内容涉及中国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西方音乐史《通向理解之路为主》等三项基础知识问答

复试:

专业课:

    1.乐器演奏(钢琴或任意一种乐器的演奏)

钢琴:

要求:乐曲或练习曲任选一首(程度相当于车尔尼849以上)

    2.声乐演唱:

要求:自备曲目一首(民歌、戏曲)

乐理:(与六年制作曲专业程度相同)

音乐基础教育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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