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学校多元化培养目标,努力构建“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校园文化,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和北京市教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近几年特长生培养的实际情况,拟于2009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音乐、体育、美术特长生。为做好特长生招生工作,现制定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09年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
一、培养目标
1.为普通高校输送音乐、体育、美术特长生;
2.为音乐、体育、美术院校或专业输送合格的专业人才。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招生计划
1.体育特长生共15人,其中田径5人,足球4人,篮球4人,网球2人;
2.音乐特长生共10人,其中声乐4人,管乐4人,其他(舞蹈、主持等)2人;
3.美术特长生共5人,其中绘画5人。
四、招生程序
(一)报名资格
1.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
2.在音乐、体育、美术等方面具有较好的基础。
(1)音乐、美术特长生:
在初中阶段获得过县(市)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比赛获奖证书或考级证书;
(2)体育特长生:
①田径类特长生:在初中阶段曾代表所在学校参加过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学生运动会,并获个人单项第1名的学生;在初中阶段参加过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学生运动会,并获个人单项前3名的学生;在初中阶段参加过省(直辖市、自治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运动会,并获个人单项奖的学生;参加专业等级考核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②足球特长生:有较好的资质,初中阶段参加过地(州、市)级以上足球赛且获过前四名的主力队员;参加专业等级考核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③篮球特长生:有较好的资质,身高男1.80(女1.70)米以上且有一定培养前途的篮球爱好者,初中阶段参加过地(州、市)级以上篮球赛且获过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参加专业等级考核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④网球特长生:有较好的资质,身高男1.70(女1.60)米以上且有一定培养前途的网球爱好者,初中阶段参加过地(州、市)级以上网球赛且获过单打前三名的学生;参加专业等级考核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4月25日至6月25日
2.注意事项:
(1)特长生资格审核与文化课考试资格审核同步进行;
(2)特长生审核资格时需加收1寸免冠照片2张,测试费150元;
(3)特长生审核资格时需提交近两年内参加比赛的成绩证明原件或考级证书原件(核对后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