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生计划
2009年我校在云南省招生总计划为29人。
七、学生待遇
(一)毕业当年可在北京参加高考和录取,享受与北京生源同等的待遇,未
录取学生退回原籍。
(二)品学兼优的学生,将授予由薄一波题名的“民族希望之星”光荣称号
并给予奖励。
(三)学校建立了200万元的“民族希望”奖励基金,下设集美奖、雄鹰奖、
天狮奖、赛罕奖、希望奖等奖项。获奖者每期可得50元至5000元不等的奖励。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学生中,总分全省前三名(不低于660分),来校报到后,每
人奖励5000元(分入校和期中2次兑现)。其他奖励参阅《中央民族大学附中“民
族希望”奖励基金章程》。
(四)为了帮助家庭贫困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建立了170万元的“阳
光爱心”助学基金。资金主要来自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和北京市民政局捐助及学
校团委倡议开展的“学生每天节约一角钱,教师每天节约一元钱,学校每天节约
百元钱”活动的筹资。对正取的农、牧民子女,成绩优秀的贫困生,学校免收该
生的学杂费、住宿费,且免费提供校服、宿舍用品,提供在校期间每期1000元
的生活补贴。具体见《中央民族大学附中“民族希望”助学基金章程》。
八、收费标准
参照去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标准预收(以今年核发标准为收费依据):
(一)普高每生每学期学费350元,住宿费320元。
(二)新生第一学期教材费450元,考务费45元。
(三)每生一次性交纳军训费、校服费、宿舍个人用品费、体检费、保险费等合计1270元。(以今年核发标准为收费依据).
九、其它
(一)学生需准备好本民族的歌曲、舞蹈、读本等,以及本民族服装一套,以
便参加大型活动。
(二)学生伙食费每人每月约需240元,费用自理。
(三)学生入学2个月后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将退回原籍。
(四) 云南籍学生报考特长生、择校生、共建生参照全国招生办法进行。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法华寺甲5号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教务处
联系电话:010-68933248或010-68937541 分机 010-68936318-886、 858
联 系 人:梁老师 唐老师
网 址:www.mdfz.com.cn
邮政编码:100081
监督电话:010-68932397 010-68931688 010-68934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