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在职艺术硕士>>招生简章>>正文

中央音乐学院2007年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繁荣和发展我国文化事业,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开展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5]34号)文件精神,中央音乐学院2008年向全国招收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50名。艺术硕士(音乐)专业学位涵盖我院声歌系、管弦系、民乐系、钢琴系和指挥系等音乐表演所有方向,今年新增作曲方向、电子音乐作曲方向和视唱练耳方向。
一、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高等学校本科毕业,一般为学士学位获得者,有艺术创作实践经历;或高等学校大专毕业后、有三年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历并在艺术创作领域获得较高的创作奖励;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分资格考试联考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一)联考报名
联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07年7月中、下旬。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所辖考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后,于2007年7月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7.html)向社会公布。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程序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可在北京市学位办公室指定地点考试,也可在工作单位所在省区学位办公室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联考网报的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
2.在《资格审查表》中的“报考学位种类”栏填写“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在“报考专业或领域”栏填写“音乐学”;“专业方向”填写“钢琴”或“二胡”等(见附件一)。专业学位代码550100
(二)专业考试报名
专业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07年7月—9月,届时请登陆 yjs.ccom.edu.cn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应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报考,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试科目、方式、时间、地点
(一)考试科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知识、英语)、政治、专业主科及专业基础科目。
1.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实行全国联考,为闭卷笔试。考试的组织工作由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负责。复习参考书为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的《2007年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和《艺术学基础知识》(王次炤主编),由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各地新华书店、专业书店有售,也可以向出版社邮购,联系电话:010-66415711、010-66418248。
2.政治为闭卷笔试,由中央音乐学院组织考试。复习参考材料请见附件七。
3.专业主科及专业基础科目(和声与作品分析、中西音乐史)的考试由中央音乐学院组织,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其中所有音乐表演方向)、附件二(取消其中第4项钢琴考试)、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参见附件三、附件六。
(二)考试时间、地点:联考时间为2007年10月。考试时间地点由现场报名点指定,具体安排请见准考证。政治和专业科目的考试于2007年10月和2008年1月在中央音乐学院与统考同期进行。网址:yjs.ccom.edu.cn。
报名、考试的具体事宜请见下表:
日期
内容
要求及注意事项
7月1日—9月3日
专业考试网上报名。成功后须打印、留存报名表(交材料时需提交)。
时间:7月1日8:00—9月3日23:00
网址: yjs.ccom.edu.cn
9月4日 —5日
1、本地考生可到我院研究生部提交所有报名材料。
网址: yjs.ccom.edu.cn
2、外地考生可以特快专递邮寄所有报名材料(其中证件寄复印件,领准考证时验原件;邮寄截止日期为9月4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若在规定时间内没交齐报名材料,按初审不合格处理)。
须提交的报名材料:
1、《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专业考试报名表》(务必贴上免冠一寸近照并在签字处签字,否则无效)。
2、《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3、所报方向应提交的各项材料(详见附件二)。
4、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应届成人高校毕业生)提交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两证均验原件、交复印件)及教务处开具的“应届本科学生”证明。
5、其他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两证均验原件)。
6、每报考方向交报考费260元
9月14日—15日
网上确认报名信息
1、网址: yjs.ccom.edu.cn
2、过时不确认者按弃考处理。
9月20日
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网址: yjs.ccom.edu.cn(公告栏)
10月10日
1、 初审合格的考生到研究生部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
2、  网上公布考试日程(以当天考试日程为准)
1、  领证时需验证(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原件)
2、  网址: yjs.ccom.edu.cn(公告栏)
10月11日
加试
1、  加试对象:同等学力考生(含专科学历者、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非音乐专业毕业生)。
2、需加试考生交加试费100元。
10月12日
1、  网上公布加试合格者考号:yjs.ccom.edu.cn(公告栏)
2、  报考声乐方向的考生将考试曲目报送声歌系。
1、  加试未达及格标准者,不予参加其它专业考试
2、  声歌系联系电话:66425722
 
10月13日—17日
专业初试(专业主科考试)
考试日程(以当天考试日程为准)
10月18日
公榜专业初试入围者考号;具体成绩可上网查询。   网址: yjs.ccom.edu.cn(公告栏)
专业初试入围的考生方可参加下一阶段的考试,考生可根据考试成绩结合有关情况,确定是否报考我院。
10月中旬
(艺术学基础及英语)全国联考
 
2008年1月
专业复试、政治
1、考试时间与统招复试时间相同,具体可上网查询
2、网址: yjs.ccom.edu.cn(公告栏)
2008年4月中旬
可上网查询录取情况
网址: yjs.ccom.edu.cn(公告栏)
 
录取
根据报名资料、考试成绩综合评审、择优录取。2008年6月发录取通知书,2008年9月入学。
五、学习与学位授予
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学程一般在三年以内,可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两年,脱产修读学位课程同时准备学位音乐会,完成全部课程修满学分者,进入第二阶段学习。凡有规定课程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第二阶段的学习,只按有关规定发给单科成绩证明。第二阶段学习时间为一年,学员可回原单位在职撰写学位论文及准备学位音乐会。
凡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分、专业考核成绩合格、论文通过者,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六、学费
学费按北京市相关部门批准的当年标准执行。每年报到时一次交清全年学费。
七、其它
食宿由学生自理。
学习期间不涉及户口问题,完成学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或自主择业。
 
[浏览次数:     已有位网友评论  我要评论]

在职艺硕讨论区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