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设计艺术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
培养目标及要求
1.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艺术设计能力的高层次、实践型专门人才。
2.培养要求
(1)
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基础、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
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高水平的艺术设计能力。
(3)
能够运用一门外语阅读有关的专业资料。
二、
适用专业领域
本培养方案适用于染织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信息艺术设计、工艺美术设计、摄影等专业方向。
三、
学习年限与学习方式
1.学习年限:2—4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年。
2.学习方式:脱产或半脱产。
四、
学分要求:
获得学位要求所修学分不少于33学分(其中考试学分不少于24学分)。具体如下:
1.必修课程不少于24学分;
2.选修课程不少于8学分;
3.必修环节1学分。
五、
课程设置
课程分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
必修课:(不少于24学分)
1.
公共课:(≥8学分)
(1)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
2学分
(考试)
(2)艺术原理
2学分
(考试)
(3)艺术设计方法研究
2学分
(考试)
(4)外国语
2学分
(考试)
2.专业课(≥16学分)
(考试)
各培养单位可根据专业特点确定。
课程(含专业主科)设置不少于4门。
选修课:(≥8学分)
(考试或考查)
选修课程由各培养单位根据专业特点确定。
课程设置不少于4门。
必修环节(1学分)
1.毕业设计选题与工作计划
1学分
(考查)
要求在查阅一定数量资料的基础上,写出不少于3000字的书面报告,内容包括毕业设计工作计划与选题报告。考核成绩含书面报告和口头报告两部分。
2.中期汇报(考查)
六、
培养方式:
1.
采取导师负责制或导师组指导的方式。原则是充分发挥导师或导师组的主导作用和学生个人学习的主体作用。
2.
以课程学习为主,采取面授、自学、讨论和设计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使学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艺术设计的综合实践能力。
3.
与艺术设计实践紧密结合,聘请高水平的专家配合指导实践类课程,加强艺术设计能力的培养。
七、
毕业设计与艺术实践研究报告
1.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强调艺术设计实践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毕业设计是专业能力的展示,作品须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作品数量由各培养单位自定,毕业前举办毕业设计展览。各培养单位组织专家组3-5人,进行评分。成绩按百分制记分。
2.
艺术实践研究报告应是对毕业设计的理论总结,字数不低于5000字。结合毕业设计展览进行研究报告答辩。
八、
学位授予: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规定学分,毕业设计作品合格,研究报告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