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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艺术学院2008年艺术硕士(MFA)资格初审公告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2008年艺术硕士(MFA)资格初审公告

此次报考北京大学艺术硕士的考生,若联考成绩在90分以上,请将以下文件快递至: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法学楼342室)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编100871

1.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2.学历证书复印件
3.学位证书复印件
4.工龄证明
5.获奖证书影印件

注:我们将对联考成绩在90分以上的考生材料进行初审,复试分数线将于近期公布;复试初步定于1月15日之后的1周内进行。分数线和具体时间请关注艺术学院网站。

200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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