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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响曲的产生与发展

  交响曲(symphony)一词来自希腊语“symphonia”,原为“声音一起响”之意,这是一种按照奏鸣曲原则构成的管弦乐套曲形式。

  交响曲的前身是巴罗克时期的意大利歌剧序曲(sinfonia),18世纪上半叶作曲家们采用意大利歌剧序曲的快—慢—快结构谱写管弦乐作品,并将其称为交响曲。从此,交响曲逐渐取代了巴罗克风格的乐队协奏曲,成为音乐会中主要的器乐形式。

  古典主义时期,交响曲得到了真正的确立和发展,主要归功于曼海姆、柏林和维也纳乐派。曼海姆乐派奠定了古典交响曲四乐章的基本结构,形成了快板-行板-小步舞曲-快板终曲的交响套曲形式。18世纪后半叶,维也纳古典乐派的海顿对交响曲进行了改革,发展并完善了这种形式,后来贝多芬将交响曲推向发展的顶峰。交响曲在音乐表现上具有广泛的艺术概括力和深刻的哲理性,它的结构与奏鸣曲一样,通常为四个乐章。

  浪漫主义时期的交响曲有一定的发展,其特征主要表现为:内容具有文学性、标题性,曲式结构更自由,乐章数目不定(有一、二、五、六、七乐章组成的交响曲),乐队编制庞大,音响华丽而丰满,民族风格浓郁等。以舒伯特、柏辽兹、李斯特、勃拉姆斯、德沃夏克、柴科夫斯基、布鲁克纳和马勒等作曲家的作品为代表。

  20世纪的交响曲受各种音乐思潮的影响,构思独特,乐队编制有大有小,音响复杂多变,风格多样。以德彪西、斯克里亚宾、威廉斯、斯特拉文斯基、勋伯格、普罗科菲耶夫、米约、肖斯塔科维奇、科普兰、梅西昂、奥涅格、欣德米特和辟斯顿等作曲家的作品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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