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音乐艺术管理
1.初试:综合试卷(音乐学基础知识、美术基础知识、戏剧影视基础知识、听辨)、命题写作
2.复试:艺术技能展示(演唱、演奏、舞蹈、戏剧表演等,至少展示一种艺术才能)、英语口语、计算机程度
3.备注:计算机程度出示证明
(十一)现代音乐
1.初试:
⑴演唱:歌曲二首(至少演唱一首通俗歌曲,自带伴奏和伴奏带)
⑵现代键盘:演奏爵士风格乐曲一首,中型乐曲一首,即兴演奏(包括流行音乐功能标记和流行音乐节奏,如:布鲁斯、爵士、摇滚等)及视奏
⑶萨克斯管:演奏大、中型乐曲各一首(不带伴奏)、视奏
⑷爵士鼓:在有旋律(马林巴、钢琴均可)和爵士鼓上分别演奏一至二首乐曲或练习曲,即兴演奏(包括流行音乐各种节奏)及视奏
⑸古典吉它:演奏练习曲一首,巴赫组曲中乐曲任选一首,古典派作品一首,浪漫派(或20世纪)作品一首,视奏
⑹电贝司:演奏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不带伴奏),视奏
⑺电吉它:演奏民谣吉它指弹乐曲一首,电吉它乐曲一首(不带伴奏),视奏
2.复试:视唱(一升一降及以下)、听写、乐理
3.备注:自备乐器,一律要求背谱演唱和演奏
(十二)戏剧影视表演
1.初试:
⑴表演:根据考生抽提进行
⑵朗诵:体裁自选,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⑶艺术特长展示:声乐(或曲艺)、舞蹈(或武术)、乐器演奏及其他才艺备选,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2.复试:
⑴表演:根据考生抽提进行
⑵朗诵:自选小说片段、诗歌、寓言或笑话一篇
⑶声乐:自选歌曲与主考老师测试相结合
⑷形体:自选舞蹈、体操、武术与主考老师测试相结合
⑸随复试进行口试
3.备注:考生身高女162cm以上、男172cm以上,考生裸视1.0以上
(十三)舞蹈编导、舞蹈表教、舞蹈学(舞蹈史论)
1.舞蹈编导
⑴初试:
a.基本功与技术技巧测试
b.模仿能力测试
c.舞蹈成品片段(自备伴奏磁带或cd,时间不超过二分钟)
⑵复试:
a.舞蹈成品片段(时间不超过三分钟,不得与初试相同)
b.便无能力测试(内容由主考老师指定)
c.舞蹈、音乐常识(口试内容由考生抽签)
⑶备注:考生身高女164cm以上、男174cm以上
2.舞蹈表教
⑴初试:
a.基本功与技术技巧测试
b.模仿能力测试
c.舞蹈成品片段(自备伴奏磁带或cd,时间不超过二分钟)
⑵复试:
a.舞蹈成品片段(时间不超过三分钟,不得与初试相同)
b.即兴舞蹈
c.舞蹈常识、舞蹈动作要领的教学过程简明讲述(口试内容由考生抽签)
⑶备注:考生身高女164cm以上、男174cm以上
3.舞蹈学(舞蹈史论方向)
⑴初试:
a.基本功测试
b.模仿能力测试
c.舞蹈成品片段(自备伴奏磁带或cd,时间不超过二分钟)
⑵复试:
a.舞蹈基础知识、舞蹈作品分析写作(笔试)
b.对舞蹈事项进行观点简述(口试)
⑶备注:考生身高女164cm以上、男174cm以上
(十四)学前教育与表演
1.初试:
⑴器乐(钢琴或其他乐器)和声乐各一首,背谱演奏、演唱
⑵舞蹈(自选民族舞片段,时间不超过三分钟)和其他才艺展示
⑶旋律、节奏模仿各一条
2.复试:综合知识笔试,含艺术基本知识与常识
六、考试项目:
(一)专业考试:专业初试、专业复试、专业面试,所有听写、视唱、乐理均采用题库随机抽提方式命题
(二)文化课考试:
1.本院于2009年2月28日公布参加文化课考试学生名单,3月3日寄发文化课准考通知单(统一邮寄)
2.考生持本院文化课准考通知单,到招生办公室(本市考生到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外省市考生到户口所在地的市、区、县招生办公室)办理手续并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文史类或理工类的文化考试
七、政审、体检:
普通本科生的政审、体检均由考生户口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负责(天津市的在职考生由工作单位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负责)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专业体检由我院安排
八、录取:
经政审体检合格,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成绩需达到我院规定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个别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被录取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入学时间报到,超过十五天不报到者,按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考试成绩作废,不存档、不退档、不转档
九、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出,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门查究
十、待遇:
(一)新生一律缴费上学,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对品学兼优学生进行奖励
(二)新生入学后,生活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本市市区学生实行走读,外省市及郊县学生提供住宿,收取住宿费
(三)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除钢琴外均应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赁
(四)毕业后的就业原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