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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四、专业报名及参加专业考试

(一)专业报名

1.报名时须交验下列材料(材料不齐,不予报名):

·《报名登记表》:全部项目必须如实填写,字迹清楚工整,内容完整、准确。

·提供考生所在省"艺术高考报名证(高考报名号)"的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毕业生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生在学证明"原件)。

·现役军人须持大军区级政治部介绍信。

·照片: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半身照2张(报名表1张,准考证1张)。

·如考生已获得"省统考合格证"的,请考生提供"省统考合格证"的复印件。

·报名考试费:初试报名费100元,复试费80元,三试费80元。

·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

·同时兼报其它专业的考生,报考材料请自备两份。

2.考生交验报名材料后,经院、系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发给《专业考试准考证》。

3.报考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影视管理方向、文化经纪人方向)的考生,两个方向间不得同时兼报。

4.报考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方向、商业摄影方向)的考生,两个方向间不得同时兼报。

5.报考动画专业(漫画方向、动画艺术方向、电脑动画方向、游戏设计方向)的考生,四个方向间考生只允许兼报其中两个专业方向。

(二)专业考试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同时报考我院两个专业(方向),并参加该两个专业(方向)的专业考试。由于所报考专业及方向不同,专业考试的时间、形式、内容、地点可能会不同,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专业考试安排,确认考试内容、地点,准备考试用品及材料,准时参加专业考试。

3.同时报考动画两个专业方向的考生请注意:

·初试科目《速写默写》。各方向考生只参加一场《速写默写》考试,成绩共用。兼报的考生按:漫画-动画艺术-电脑动画-游戏设计的优先顺序,只以一个方向的考号参加《速写默写》的考试。

例如:兼报漫画和动画艺术的考生只以漫画方向的考号参加《速写默写》的考试;兼报动画艺术和游戏设计的考生只以动画艺术方向的考号参加《速写默写》的考试。

·同时报考电脑动画和游戏设计两个方向的考生,复试中笔试科目《计算机知识》,只参加电脑动画方向一场考试即可,成绩共用。

4.考生可于2009年3月1日以后通过北京电影学院网站查看"专业考试合格榜"。

(三)考试纪律

报考我院的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电影学院考试规定,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考生须知》进行处理。

(四)专业考试注意事项:

我院属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和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及专业考试报名。文、理科考生兼招。

文化考试的报名: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报考我院的考生须提前向当地高校招生办公室了解艺术类考生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的报名时间及办法,取得生源所在地的报名证,以免延误。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外,还须按照我院报名考试日程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的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者,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到我院报名,不接受函报。  

五、文化考试

1.我院各专业(方向)按招生计划的2-4倍确定专业考试合格人数。

2.北京电影学院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须遵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文化课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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