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艺术高考>>报考指南>>考试时间>>正文

三、成绩公布

我省省级统考成绩将实行网上公布的办法。考生可在2月8日后登录我局网站,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名次及合格情况。

取得省外学校“校考”合格资格考生的文化成绩,我局将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给有关学校寄发考生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各科的卷面成绩(含英语听力成绩和基础会考成绩),供学校审查录取。

四、考试管理

全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我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规范有序,公平公正,我们将根据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特点,加强考试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考试期间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以方便考生投诉和举报。考生如有违规、作弊行为,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严格处理,将违规作弊事实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其他人员如有违规、违纪或违法行为,将由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

海南省2010年省级统考考试类别与艺术类招生专业对应表

类别

层次

专业名称

备注

美术

本科

绘画

雕塑

美术学

艺术设计学

艺术设计和动画

专科

艺术设计

产品造型设计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电脑艺术设计

人物形象设计

装潢艺术设计

装饰艺术设计

雕塑艺术设计

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

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

广告设计与制作

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和影视动画

声乐

本科

音乐学

音乐表演

专科

音乐表演

器乐

本科

音乐学

音乐表演

专科

音乐表演

舞蹈

本科

音乐学

音乐表演

舞蹈学

舞蹈编导

专科

舞蹈表演

主持与播音

本科

播音与主持艺术

专科

主持与播音

注: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及文化产业管理等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专业,高校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这些专业是否按艺术类招生,在省级统考后方能在招生来源计划中公布。

附件2:

海南省2010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各类别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考试类别

考试科目

考 试 内 容

考试形式

满分值

美术类

素描

人物头像写生;

笔试

100分

色彩

静物写生(水粉、水彩不限);

笔试

100分

速写

人物动态写生。

笔试

50分

声乐类

演唱

演唱一首歌曲,曲目自选;

面试

160分

视唱

视谱能力和音准节奏;

面试

30分

乐理

音乐理论常识;

笔试

30分

听音

听觉能力(单音、音程、和弦、节奏、曲调)。

笔试

30分

器乐类

演奏

演奏一首自选曲,一首练习曲,曲目自选;

面试

160分

视唱

视谱能力和音准节奏;

面试

30分

乐理

音乐理论常识;

笔试

30分

听音

听觉能力(单音、音程、和弦、节奏、曲调)。

笔试

30分

舞蹈类

舞蹈基本功

软开度、技术技巧;

面试

100分

舞蹈表演

自选舞蹈片断或舞蹈组合表演(不超过1分钟30秒,自备cd伴奏音乐);

面试

90分

即兴表演

根据指定音乐即兴舞蹈(允许带道具,不须化妆);

面试

60分

主持与

播音

朗读

朗读指定稿件;

面试

120分

即兴主持

指定话题,准备5分钟,讲述3分钟;

面试

80分

才艺展示

演唱、演奏、演讲、舞蹈、体操等。

面试

50分

注:各科类满分为250分。

[浏览次数:     已有位网友评论  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