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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专业考试

(一)美术类专业考试

1、考试科目:素描(含速写)、色彩两门,满分200分,素描、色彩各占100分。

2、考试范围及要求:

(1)素描:人像默写(含速写)4k纸张,考试时间三个小时

要求:①造型准确;②表现技法与技巧运用恰当;③画面构图完整;④铅笔、炭笔类工具表现。

(2)色彩:静物默写 8k纸张,考试时间两个半小时

要求:①造型准确;②色彩关系准确;③空间关系准确;④限水粉、水彩形式表现。

3、专业考试时,考生务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入场,并自备画具、画板、颜料等。

(二)音乐学专业考试

1、考试科目:项目分视唱练耳、声乐演唱、钢琴或器乐演奏以及附加考试,前三项每项分值各100分,附加考试为10分。

2、考试范围及要求:

(1)视唱练耳:分模唱与视唱两部分;

(2)声乐演唱:演唱一首中外艺术歌曲,时间控制在3分钟,须背谱演唱;

(3)钢琴或器乐演奏:演奏练习曲或乐曲一首,时间控制在4分钟,须背谱演奏;

附件考试:舞蹈或小品表演,须有一定水准,时间控制在2分钟(有舞蹈和表演特长者,随带相关获奖证书)。

3、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逾期不再安排补测,进入考场后按视唱练耳、声乐、钢琴或器乐的顺序进行面试;考官根据实际情况有权中止考生的演唱及演奏;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考生自备。

五、成绩查询及录取办法

考生可在3月下旬访问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凡要报考我校的外省艺术文理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且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线;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60分及以上。符合以上要求的考生,我校将分省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录取。

美术类、音乐类综合分换算方式:专业成绩×7.5×50% + 文化成绩×50%。

附则

(一)考生考试期间一切费用自理。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专业复试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学费、住宿费按浙江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标准,学费采用预收制,即美术类专业7000元/年,音乐学9000元/年。

(四)此招生简章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上述内容如与现行国家和相关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和省级招生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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