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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试

音乐表演(管乐演奏)

    演奏大中型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或演奏技巧性乐曲一首(不可重复初试曲目)。

音乐表演(弦乐演奏)

    1.小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或技巧性乐曲一首。

    2.中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

    3.大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

    4.低音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

音乐表演(打击乐演奏)

    1.西洋打击乐:a.马林巴:任选乐曲一首;b.小军鼓:毕业序曲或其它乐曲一首。

    2.民族打击乐:a.马林巴乐曲一首;b.定音排鼓乐曲一首。

音乐表演(钢琴演奏)

    1.乐曲一首。

    2.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一首。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拉弦乐、管乐演奏)

    1.二胡、笛子、笙、唢呐等:演奏大型乐曲一首。

    (注:a.不可重复初试曲目;b.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2.大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

    3.低音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弹拨乐演奏)

    古筝、琵琶、扬琴、中阮、柳琴等:演奏大型乐曲一首。

    (注:a.不可重复初试曲目;b.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音乐表演(少数民族乐器演奏)

    演奏练习曲一首,大型乐曲一首。(注:a.不可重复初试曲目;b.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如加试第二乐器(主考乐器外的其他少数民族乐器)演奏并达到中级水平的考生,加计第二乐器分。

音乐表演(声乐)

    1.演唱歌曲一至两首(不含通俗歌曲,不可重复初试曲目)。

    2.两首歌曲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

    3.检查发声器官。

音乐学方向

    关于考生音乐学基础知识、理论素质、分析能力以及写作能力的综合考查,具体要求如下:

    1.笔试:音乐学基础知识(包括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三方面的知识)。

    2.写作:音乐评论创作。

    3.口试:要求考生就音乐学以及相关知识的一些问题进行阐述。主要考查学生的分析能力、思辨能力和组织能力。

音乐教育方向

    1.声乐:演唱歌曲一首(不可重复初试曲目)、加试钢琴练习曲(车尔尼599程度以上、含599)或其他乐器。

    2.钢琴:a.演奏大型乐曲一首(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古典变奏曲,不可重复初试曲目);b.加试演唱一首歌曲(不含通俗歌曲)。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面试:对考生进行音乐及有关方面问题的提问。

    2.根据指定标题作钢琴或其它乐器的即兴演奏。

    3.指定简谱视奏。要求进行二至三次的转调演奏,演奏须含伴奏织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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