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评分细则
音乐表演专业各方向
专业综合成绩=专业主课二试成绩90%+视唱练耳5%+乐理5%
音乐学方向
专业综合成绩=技能(一试成绩)10%+面试10%+音乐学基础知识50%+写作20%+视唱练耳5%+乐理5%
音乐教育方向
专业综合成绩=专业主课二试成绩85%+副科成绩5%+视唱练耳5%+乐理5%
注:副科成绩指副修声乐成绩或副修钢琴、器乐成绩。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专业综合成绩=钢琴5%+作曲(钢琴曲写作)70%+和声10%+面试5%+视唱练耳5%+乐理5%
文考证发放
文考证发放原则
1.根据专业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队(器乐类考虑器种),按照教育部规定比例发放文考证。
2.考生的乐理与视唱练耳成绩(视唱40%,练耳60%)均须达到科目总分(100分)的50%以上。表演专业各方向主课成绩特别优秀者(器种第一名和声乐前三名)可降10分。
3.声乐表演和声乐教育考生综合成绩分男女生单独排队,分别发放合格证。
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准考证在2010年4月1日之前发出,同时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公布文考名单及考生成绩等信息,考生可登陆查询,学校将不另行通知。
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凭我校统一发放的文化考试准考证填报高考志愿,请勿填报未取得文考证的专业,如因专业志愿填报错误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填报志愿时所报专业代码以本省级招办公布的代码为准,请考生向本省级招办咨询。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1
电 话:(010)68932902,68933922(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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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招生网:http://zb.muc.edu.cn
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010)6893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