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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

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

音乐学

专业要求

考生应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五线谱技能;能演奏钢琴或其它一种中外乐器;会演唱一两种中国民歌、说唱或戏曲片段,掌握中国民族音乐和中外音乐史的基本知识,具备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

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要求及内容

音乐学基础知识

1、民族音乐常识

2、中外音乐史常识

3、命题写作

音乐综合素质

1、演奏钢琴或其他乐器(乐器自备),自选曲目1首(练习曲、乐曲均可)

2、演唱民歌或戏曲、说唱选段1首

3、针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论文,提出问题,进行讨论

音乐基础知识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乐理考试大纲》)

 

音乐教育

专业要求

考生应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五线谱技能;掌握钢琴和声乐两种音乐表演技能;具备一定的音乐知识与较高的文化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须认真考虑并明确认同,音乐教育专业方向培养的是全面发展的音乐教师。考生根据自己的音乐技能特长情况,在下列三个考场中选择其中之一参加考试(报名后不得更改),并根据自选的考场的要求,填写一试、二试曲目,一、二试曲目不得重复。

专业方向

考试安排

考场号

考试科目

考试要求及内容

考场一

钢琴、声乐

声乐、钢琴曲目各1首

考场二

声乐

声乐作品2首

美声类:中外各1首

民声类:歌剧、民歌、创作歌曲均可

考场三

钢琴

钢琴作品2首

1、练习曲1首(相当于车尔尼740或以上程度)

2、复调乐曲1首

考场一

钢琴、声乐

演唱、钢琴作品共3首,由考生自定(或2首声乐作品,1首钢琴作品;或2首钢琴作品,1首声乐作品)

考场二

声乐

声乐曲目2首(要求同一试)。必须加试钢琴作品1首(中外作品均可)。

考场三

钢琴

钢琴曲目2首(大型乐曲1首,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乐曲1首,中外作品均可)。必须加试声乐作品1首(中外作品均可)。

音乐基础知识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乐理考试大纲》)

 

艺术管理

专业要求

考生须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写作能力,掌握一定的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技能。

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要求及内容

文化综合素质

语文、数学综合试卷(内容限中学语文、数学教材)

命题写作

1600字以上,时间3小时

综合素质

1、演唱歌曲或演奏乐器,自选曲目2首(除钢琴外乐器自备)

2、音乐作品理解

3、综合素质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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