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舞蹈编导
①面试(a.目测外形b.语言表达),50分;
②基本功(a.软开度与控制b.旋转 c.弹跳与技巧),100分;
③音乐即兴(对指定的音乐片断进行即兴创作,2分钟),100分;
④命题即兴创作(音乐自备),100分;
⑤笔试(舞蹈创作结构测试,对指定题目进行文字创作阐述)50分。
专业成绩总分为400分。
7、表演(影视表演)
①语言(命题讲述),100分;
②声乐(演唱歌曲一首,通俗、民族、美声风格不限),100分;
③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100分;
④表演(即兴表演),100分;
专业成绩总分为400分。
【录取原则】
一、录取办法
在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考生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根据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如我校招生省区组织了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还必须参加统考,且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学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
二、其它规定
1、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请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 (http://zsjy.swun.cn) 查询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自行打印《西南民族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通知单》,作为考生可以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的凭证,我校不再邮寄合格证。
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16号
邮政编码:610041
招生就业处:(028)85522012
艺术学院:(028)85707787 85707790
学校网址:www.swun.edu.cn www.swun.cn
电子信箱:xnmd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