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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

序号

考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日期

报名(考试)地点

1

石家庄

1月25、26日

1月28日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0311-85333630

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2

武汉

1月25、26日

1月28日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027-85620977

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常青五路

3

哈尔滨

1月26、27日

1月28日

黑龙江东方学院

0451-86655180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4

合肥

1月26、27日

1月28日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0551-3876269

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

5

南京

1月26、27日

1月28日

南京晓庄学院

025-86178292

南京市北圩路41号

6

郑州

1月26、27日

1月28日

中原工学院

0371-67698700

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

7

成都

1月26、27日

1月28日

成都市武侯高级中学

028-85014308

成都市武侯区簇桥文盛路

8

太原

2月25、26日

2月28日

太原师范学院

0351-2279588

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9

长沙

2月26、27日

2月28日

湖南师范大学工学院

0731-8873053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二里半

10

青岛

2月26、27日

2月28日

青岛八大关宾馆小礼堂

0532-85786212/08

青岛市市南区山海关路19号

11

南昌

2月26、27日

2月28日

南昌市实验中学

12

福州

2月26、27日

2月28日

福建师范大学

0591-83443849

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

13

西安

2月26、27日

2月28日

西安工程大学

029-82330331

西安市金花南路19号

14

杭州

(非浙江考生报考)

2月26、27日

2月28日

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118号(文一校区)

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下沙校区)

0571-86843333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一律在各考点报名时间内接受面报(不函报)。

2、报名手续:

(1)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考生所在省(市、区)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或美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2)领取我校报名表,并按表上要求仔细填写(除准考证号外),字迹清楚,书写规范;

(3)考生需提供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按要求在报名表、准考证上的指定位置自行粘贴好;

(4)交纳考试费;

(5)考生的报考材料经审核合格后,面报时当场发给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材料、手续不齐者,不予报名。

(四)专业考试

1、考试科目:素描、色彩两门,满分200分,其中素描、色彩各占100分。

2、考试范围及要求:

(1)素描:静物或人像默写

要求:①造型准确;②表现技法与技巧运用恰当;③画面构图完整;④铅笔、炭笔类工具表现。

(2)色彩:静物或风景默写

要求:①造型准确;②色彩关系准确;③空间关系准确;④限水粉、水彩形式表现。

3、考试时间:素描:8:30~11:30;色彩:14:00~17:00

4、专业考试时,考生务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入场,并自备画具、画板、颜料等。

(五)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3月下旬访问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zstu.ed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不接受电话查询。

专业合格人数原则上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比例确定,凡专业合格的考生,将收到我校寄发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请保存备查)。考生在取得此合格通知单后,在填报全国统一高考志愿时有资格填报我校的美术类专业志愿。

(六)录取原则

1、遵照2010年教育部及各省(市、区)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根据我校201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录取。

2、考生须达到各省(市、区)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成绩合格且参加我校美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合格。

3、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不分文理按综合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择优录取。综合分(满分750分)计算方法为:(专业总成绩折百分制×50%+文化总成绩折百分制×50%)×7.5。

4、英语单科高考成绩要求在60分(含)以上(满分不是150分的按比例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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