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
序号 |
考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日期 |
报名(考试)地点 |
1 |
石家庄 |
1月25、26日 |
|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0311-85333630 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
2 |
武汉 |
1月25、26日 |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027-85620977 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常青五路 |
3 |
哈尔滨 |
1月26、27日 |
|
黑龙江东方学院 0451-86655180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
4 |
合肥 |
1月26、27日 |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0551-3876269 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 |
5 |
南京 |
1月26、27日 |
|
南京晓庄学院 025-86178292 南京市北圩路41号 |
6 |
郑州 |
1月26、27日 |
|
中原工学院 0371-67698700 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 |
7 |
成都 |
1月26、27日 |
|
成都市武侯高级中学 028-85014308 成都市武侯区簇桥文盛路 |
8 |
太原 |
2月25、26日 |
|
太原师范学院 0351-2279588 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
9 |
长沙 |
2月26、27日 |
|
湖南师范大学工学院 0731-8873053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二里半 |
10 |
青岛 |
2月26、27日 |
|
青岛八大关宾馆小礼堂 0532-85786212/08 青岛市市南区山海关路19号 |
11 |
南昌 |
2月26、27日 |
|
南昌市实验中学 |
12 |
福州 |
2月26、27日 |
|
福建师范大学 0591-83443849 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 |
13 |
西安 |
2月26、27日 |
|
西安工程大学 029-82330331 西安市金花南路19号 |
14 |
杭州 (非浙江考生报考) |
2月26、27日 |
|
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118号(文一校区) 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下沙校区) 0571-86843333 |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一律在各考点报名时间内接受面报(不函报)。
2、报名手续:
(1)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考生所在省(市、区)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或美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2)领取我校报名表,并按表上要求仔细填写(除准考证号外),字迹清楚,书写规范;
(3)考生需提供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按要求在报名表、准考证上的指定位置自行粘贴好;
(4)交纳考试费;
(5)考生的报考材料经审核合格后,面报时当场发给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材料、手续不齐者,不予报名。
(四)专业考试
1、考试科目:素描、色彩两门,满分200分,其中素描、色彩各占100分。
2、考试范围及要求:
(1)素描:静物或人像默写
要求:①造型准确;②表现技法与技巧运用恰当;③画面构图完整;④铅笔、炭笔类工具表现。
(2)色彩:静物或风景默写
要求:①造型准确;②色彩关系准确;③空间关系准确;④限水粉、水彩形式表现。
3、考试时间:素描:8:30~11:30;色彩:14:00~17:00
4、专业考试时,考生务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入场,并自备画具、画板、颜料等。
(五)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3月下旬访问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zstu.ed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不接受电话查询。
专业合格人数原则上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比例确定,凡专业合格的考生,将收到我校寄发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请保存备查)。考生在取得此合格通知单后,在填报全国统一高考志愿时有资格填报我校的美术类专业志愿。
(六)录取原则
1、遵照2010年教育部及各省(市、区)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根据我校201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录取。
2、考生须达到各省(市、区)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成绩合格且参加我校美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合格。
3、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不分文理按综合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择优录取。综合分(满分750分)计算方法为:(专业总成绩折百分制×50%+文化总成绩折百分制×50%)×7.5。
4、英语单科高考成绩要求在60分(含)以上(满分不是150分的按比例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