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及时间
绘画、工业设计、艺术设计专业:
上午8:30-11:30素描(头像写生)
下午2:00-5:00色彩(静物写生)
音乐类:
初试:声乐考生演唱作品一首;器乐考生演奏作品一首;舞蹈考生表演成品舞及基本功一组
复试:
1、 笔试(单音听写、音程听写、和弦听写、节奏听写、旋律听写)
2、 主项同初试(非声乐主项加试声乐作品一首);其他才艺展示并录像
三试:
由专家组根据复试录像评分
广告学专业:
上午8:30-11:30素描(头像写生)
下午2:00-5:00图文创意(题例见下)
《图文创意》考试题例
一、下面给出的两段文字分别是一个故事的开头和结尾。请写出故事的中间部分,将故事的开头和结尾部分衔接起来。
要求:1、根据情节的发展,在故事的中间部分必须出现3个关键词:水滴、电视、玉佩。关键词出现的顺序不定。
2、故事中间部分的字数不少于500字(作文纸附后)。
故事的开头:周末的时光,她却远离朋友的狂欢,等待着电话里响起他的声音!
故事的结尾:他(她)的身后,古老的城门永远的关闭了。
二、根据上面的故事,在纸面上画出四格画,表达一个完整的故事结构。
要求:1、画面丰富生动、构图完整,画面内容要有连续性和想象空间。
2、在素描、水粉、水彩中任选一种绘画形式进行创作。
报考条件
1、 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招办组织的2010年高考报名工作;
2、 在有省统考要求的省(市、自治区),考生须取得省统考合格成绩;
3、 原则上不接受考生跨省考试。确需跨省考试,必须符合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否则成绩无效。
计分原则
1、文化课成绩。文科考生以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作为文化课成绩。理科考生文化课成绩=(文科文化控制线÷理科文化控制线)×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
2、总分。
美术类:校考专业成绩70%+文化课成绩30%=总分;
广告学:校考专业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总分;
音乐类:校专业复试成绩×0.6 + 校专业笔试成绩×0.2+校三试成绩×1.2=总分;
录取规则
1、科类问题。在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列公布的省(市、自治区),分文、理科分别排队录取。在招生计划未分科类公布的省(市、自治区),不分科类,按考生总分大排队录取。
2、美术类。以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计划1:1.4划定拟录取名单。在拟录取名单内,按总分顺序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安排或调剂专业。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愿调剂者,按退档处理;
3、音乐类。按专业(方向)志愿以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方向不可调剂;
4、广告学。以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5、美术类招生计划10人以上的省份,校考专业成绩前三名的考生优先录取;招生计划20人以上的省份,校考专业成绩前四名的考生优先录取;招生计划30人以上的省份,校考专业成绩前五名的考生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