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音乐专业招生考试管理流程
1、报名程序
交验报考证明材料(所在省高考报名登记表及考生身份证)→缴纳报考费→填写《华中师范大学艺术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登记表不另外收费)→交表、电子照像→核对、领取初试准考证
2、初试程序
考生凭准考证参加初试→考场工作人员查验准考证,填写《华中师范大学艺术考生专业考试序号对照表》→考生编组按顺序参加考试→评委按考试顺序评分→考生按要求参加其他科目考试,直至考试结束离场→工作人员收评委评分表,按顺序装订,并与考试序号对照表一起密封交考场办公室→考场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并于初试结束第二天张榜公布复试名单→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在初试考点领取复试准考证
3、复试程序
考生凭复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编组参加复试→考场工作人员查验准考证,打印《华中师范大学艺术考生专业考试序号对照表》→考生按顺序参加考试→评委按考试顺序评分→考生本科目结束,按顺序参加下一科目专业考试直至全部考试结束离场→工作人员收评委评分表,与考试序号对照表一起密封交考场办公室→考场办公室处理成绩。
七、音乐专业考试考场纪律
考生编组由工作人员带队依序参加考试,要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场内禁止使用手机,不得佩戴任何标志性饰物,不得随意更换考场和考试顺序,不得无故中止考试;考生在候考时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考试;考试时不得自报姓名或考号,考试完毕应迅速离开考场。
八、音乐理论考试考场规则
除携带必要的考试用品如钢笔、铅笔、圆珠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纸、资料、笔记本等物品,考场内禁止使用手机;迟到15分钟,不准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才能交卷离开考场;在指定位置书写姓名、考号,不得在试卷上做明显标志,答卷时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注意字迹工整、卷面整洁。考试时不得大声喧哗或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夹带、传递答案、交换试卷等。凡违反纪律或舞弊者,视情节轻重及认识态度,分别予以批评教育直至取消考试资格。
九、音乐专业考试考务纪律
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手提包等随身物品存放在教师休息室;场内禁止使用手机,考试时不允许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不得交头接耳、传递纸条或做其它暗示性的动作,评委在考场上避免与考生交谈、避免相互串岗等;考试时,考生的姓名、考号等不与评委见面,评委不得向工作人员询问考生姓名或考号等与考试有关的内容。考生考试时,评委不得中途退场,如评委有人因事退场,则应暂停考试。
十、学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67863404 67863334 67863374 67862239
监察电话:027-67868009 (学校纪委) 67867105(学校招办)
传真电话:027-67861550
学校网址:http://zs.ccnu.edu.cn
电子信箱:zb@mail.ccnu.edu.cn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市内坐车往关山方向到广埠屯站下车即到)
邮政编码:430079
音乐学院专业简介
音乐学专业
【培养目标】懂得现代教育理论和教育方法,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创新意识,具备在高、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和教学创新能力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或为音乐专业硕士研究生提供优质生源。
【主要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音乐、民族民间音乐概论、民族音乐学、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合唱与指挥、音乐美学、声乐、钢琴、器乐、舞蹈、音乐教育学、音乐教学论。
音乐表演专业(声乐、钢琴、器乐方向)
【培养目标】培养综合素质高、专业技能扎实和有艺术创新追求的,专业文艺表演团体钢琴、器乐、声乐演奏人才,高、中等学校从事钢琴、器乐、声乐教学人才。
【主要课程】钢琴演奏、声乐演唱、器乐演奏、形体课、钢琴艺术史、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音乐、歌曲作法、艺术概论、民族民间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民族器乐概论、意大利语音、德语语音、声乐艺术史。
音乐表演专业(舞蹈方向)
【培养目标】培养热爱舞蹈艺术,全面发展的综合性创新人才,培养掌握舞蹈历史文化知识和舞蹈基本理论与舞蹈专业综合技能,具备在高、中等学校进行舞蹈教学和研究的复合型师资,各艺术机构、团体、协会从事舞蹈教育、舞蹈表演、编导、管理以及对中外舞蹈史、舞蹈理论的研究和编辑等工作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中国古典舞基训、中国古典舞身韵、中国民族民间舞蹈、现代舞技术、舞蹈编导、毯子功、剧目排练、舞蹈解剖学、舞蹈概论、中国舞蹈史与作品分析、外国舞蹈史与作品分析、舞蹈教学法、音乐基本技能训练、民族民间音乐概论、艺术概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