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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性质

湖北省美术专业基础课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美术统考)是由报考美术类高等院校(专业)的合格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美术统考主要测试考生的艺术修养、审美能力、观察能力、造型能力、表现能力和技法运用能力。高等院校根据考生美术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按确定的招生计划,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美术统考应具有必要的区分度,较高的信度和效度。

二、考试的科目和考核目的

美术统考包括素描、色彩、速写三门基础科目的考试。

素描:考查考生对描绘对象的比例、透视、结构、体积、空间、质感等方面的认识、理解和表现能力。

色彩:考查考生对色彩的感知能力、认识能力、色彩关系及色调的把握能力和色彩的表现能力。

速写:考查考生在较短的时间内对人物的比例、透视、结构的准确把握能力,对人物动态、人物动态组合、人物与环境组合的表现能力以及速写技法的运用能力。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素描

1.考试内容范围

静物、石膏模型、石膏像、人物头像、人物带手半身像、风景等。

2.考试形式

写生、默写、写生与默写相结合、根据提供的图片资料表现规定内容。

3.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1)素描纸;(考场提供)

(2)限用铅笔或炭笔;(考生自备)

(3)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

(4)不得在卷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体。

4.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5.成绩评定与权重

满分为100分,其中:

构图约占15%

比例、透视与结构约占35%

素描造型能力约占25%

素描表现技法约占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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