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艺术高考>>招生简章>>正文

四、测试程序

1.我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将对考生邮寄的报名表和材料进行初审,考生初审结果将于2011年1月5日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初审合格的考生务必在1月5日至11日期间登陆我校报名系统(用户名、密码与初始报名时相同)进行参加考试确认,并务必通过网络缴纳考试费用。完成缴费的考生于2月19日报到,参加2月19日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和2月20日的文化课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综合能力测试)。未按时确认参加考试或缴纳考试费用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退出选拔程序。

2.我校按照参加复试考生的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划线,确定通过复试考生名单及其专业测试鉴定级别和优惠档次。复试结果将于3月上旬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本人。

3. 对于通过艺术特长生复试的考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送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2011年北京化工大学艺术特长生预录资格(以下简称“入选考生”)。

五、专业测试

1.测试内容

(1)舞蹈:自选舞蹈表演、基本功、模仿;

(2)声乐:自选曲目表演(1-2首)、视唱练耳(简谱、五线谱都可以);

(3)西乐、民乐、自选曲目演奏(1-2首)、视奏(西乐五线谱、民乐简谱);

(4)中国画考生当场创作一幅作品;油画考生当场考核素描;书法类考生当场任选一种书体测试。

2.测试用具、乐器及伴奏

(1)自带服装、乐器(钢琴除外)、伴奏带、道具等演出物品,以及钢琴伴奏;

(2)西乐不允许使用任何形式的伴奏,声乐、民乐可自带伴奏员(民乐伴奏人员限2人内);

(3)考生报到时需持有本人身份证;

(4)书画类考生自备书画用具(毛笔、铅笔、橡皮、颜料等),学校提供纸、墨、毛毡。

六、 录取原则

1.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对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仍需在平行志愿的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对单独设置艺术特长生志愿的省份,须在艺术特长生志愿填报我校。高考分数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查、录取。如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未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则优惠条件自动取消,我校将不予录取。

2.入选考生专业志愿以高考报名志愿为准,被我校艺术测试鉴定为一级的入选考生可加40分参与选择专业,二级的入选考生可加20分参与选择专业。

3.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必须参加我校学生艺术团活动,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定。

七、重要日程

开始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5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2日(需要在此时间之前完成网上报名和书面材料邮寄,书面材料以当地邮戳为准)。

初审结果查询:2011年1月5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查询)。

网上缴费时间:2011年1月5日至11日

报到及考试时间: 2011年2月19日到我校报到,2月19日专业考试,2月20日文化课考试,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网上的艺术特长生考试通知。

考试结果查询:2011年3月上旬网上公布考试结果(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查询),并上报教育部及省级招办公示和备案。

八、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参照教育部政策执行。

专业咨询电话:010-64434752(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邢老师)

招生咨询电话:010-64435706、64436198、64453226

本科招生网址:www.goto.buct.edu.cn

[浏览次数:     已有位网友评论  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