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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选拔测试程序:

1、初审:

我校首先对已报名考生材料进行初审。2011年1月6日起已报名学生凭报名序号和密码,在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和测试安排,初审合格的学生下载《艺术特长生选拔测试通知书》。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学生,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测试

测试时间拟定在2011年1月中下旬举行,具体考场安排将视报名情况而定。考生持《艺术特长生选拔测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报到,详细安排见《艺术特长生选拔测试通知书》。

测试内容:

舞蹈类:a、自选舞蹈;b、基本功;c、动作模仿;d、技巧展示;

行进管乐类:a、自选乐曲1首(自选乐曲一首曲目进行测试,限时5分钟以内); b、视奏(考生抽选一道视奏题目进行测试);c、基本协调性测试(考生在考官的带领下进行简单的节奏和肢体动作的模仿);d、行进基本测试(考生抽取行进方案谱,在规定场地进行行进方案的测试)。

备注:(1)a、b项测试为单独测试,即考生独立完成所有测试;c、d项测试为分组测试,在测试前考生将抽签决定分组,并以组为单位进行测试。

(2)北京市行进管乐艺术研究中心、北京大学生行进管乐团将在测试前面向考生进行相关的行进管乐图谱及队列行进说明会(具体时间待通知),考生自愿参加。

交响乐类:a、自选乐曲1首;b、视奏;

民乐类:a、自选乐曲1首;b、视奏;

键盘类:a、自选乐曲1首;b、视奏;

声乐类:a、自选歌曲1首,b、视唱练耳;

主持类:a、素质测试(自我介绍、绕口令),b、中英文阅读,c、情景模拟;

我校提供下列测试用乐器:

管乐类考场:定音鼓、马林巴、小鼓

声乐类考场:钢琴

民乐类考场:排鼓

声乐考生可自带伴奏或使用cd伴奏,舞蹈音乐一律使用cd伴奏带。

六、录取办法

1. 我校将根据学生艺术团发展的需要,在取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等级证书》的考生中择优认定一部分艺术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给予其艺术特长生优惠录取资格,并于2011年4月前签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协议》,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原则上高考成绩应达到我校在当地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特别优秀的最多可降至当地同科类重点分数线。

2. 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根据其高考成绩和个人志愿,安排在我校非艺术类专业学习,所有艺术特长生入校后,必须按学校规定参加学生艺术团的训练、演出等活动,不得擅自退团。

3. 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1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七、本简章未尽事宜后续通知,最终解释权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

邮政编码:100191

咨询地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 艺术团管理训练中心(北航知行楼北楼211室)

咨询电话:(010)82338539 82315733 15011015691

(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zsjyc.bua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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