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生备品
1、除木琴、定音鼓、大号外,其余乐器由考生自备;
2、舞蹈考生自备伴奏音乐光盘;
3、器乐不允许伴奏。
七、招生办法
1、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颁发《吉林大学2011年文艺特长生加试合格证》;
2、对加试合格的文艺特长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重点本科线以上,参考考生文化课成绩及专业加试成绩,择优录取。
八、文艺特长生照顾政策
对于我校所招收的文艺特长生,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照顾政策:
1、在高考录取时,学校将优先预留出部分专业计划供特长生选择;
2、凡考入我校的文艺特长生,在学期末根据演出、排练的情况,对各门考试课程都有相应的加分政策。
注:考生报名、考试时,学校不统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
联系人:韩老师、林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66420,85166558,85166226(f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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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