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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色彩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范围与形式

考试范围静物、人物头像

考试形式:①写生;

②表现由考场提供的图片或相关资料所规定的内容;

③默写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内容。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水彩纸(考场提供);

②水粉或水彩颜料均可(考生自带);

③不大于4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④试卷完成后不允许在画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体。

3.考试时间

考生时间为3小时。

4.评分标准及占分比例

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有明确的色调意识和良好的色彩感觉,构图合理,色彩关系明确生动,画面富有美感;色彩与形体结合紧密,表现生动,形体刻画深入,画面整体效果好。其中:

构图 占15%

色彩关系 占35%

色彩造型能力 占25%

色彩表现技法 占25%

5.试卷样卷

试卷样卷见附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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