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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速写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范围与形式

考试范围:人物动态、人物动态的组合、人物与场景的组合

考试形式:①写生;

②表现由考场提供的图片或相关资料所规定的内容;

③默写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内容。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素描纸(考场提供);

②铅笔、炭笔、钢笔均可(考生自带);

③不大于4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30分钟。

4.评分标准及占分比例

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比例正确、动态特征鲜明,表现手法大胆、肯定、流畅、生动;能够准确地画出命题所要求的动态特征,有较强的画面组织能力和造型能力;主次分明,节奏感强,能够较深入地刻画主体对象的细节。其中:

构图 占25%

人物动态表现 占30%

造型与比例 占30%

表现技法 占15%

5.试卷样卷

试卷样卷见附录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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