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招生区外院校在藏专业加试申请表
院校名称 |
|||
办学性质 |
|||
联 系 人 |
|||
电话 |
手机 |
||
报名地点 |
报名时间 |
年 月 日 |
|
加 试 专 业 和 收 费 标 准 |
加试专业 |
加试费用 |
被录取后每年学费 |
西藏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
附件2:2011年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名单
中央戏剧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
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
景德镇陶瓷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 广西艺术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
西安音乐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 清华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 北京服装学院
江南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浙江传媒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
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内蒙古大学(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
附件3:2011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填报注意事项
1、使用该用户名和密码,由报名地址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使用系统设置/修改个人信息功能修改个人密码。
2、考生利用“网上报名->编辑报名信息”功能填报报名信息。
3、通过报考专项申请,在网上办理照顾加分、特殊专业加试政审申请。
4、填写完毕,确认信息无误,点击上报信息完成网报。报名结束,考生将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和提出各种申请。
5、在编辑信息时,除了考生评语不得多与100个汉字外,其他各类型的编辑信息都不要超过32各汉字,除数字使用半角字符外,其他字符务必为全角字符,否则无法正常编辑、保存。
6、如需考藏文、汉语文科目,试卷项目选择“民族试卷”。
7、信息表中的联系电话必须为11或12位数字;生日、简历一简历二中的起始结束日期,父母亲进藏、离藏日期必须为8位数字,其中年4位,月2位,日2位;邮政编码为6位数字;证件如为身份证(包括户主身份证号、父亲身证件号码等),必须为15或18位,只有18位时最后一位可以为x,其他情况必须为数字,军官证、士兵证只保留其中数字;
8、表中所涉及各类姓名(如证明人、户主姓名等)、职务必须为小等于4位的汉字,不准含有空格、字母、数字、标点或控制符。
9、表中所涉及描述(如特长、奖惩、工作或学习单位)不能全部为数字、字母。
10、考生父母目前仍在藏者,父母离藏日期填写“2011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