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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测试

1、学校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我校将电话通知其参加专项测试。

2、测试时间

(1)测试时间:2011年1月4日9:00开始。

(2)测试报到时间:2011年1月4日7:30-9:00

(3)测试报到地点:湘潭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学生活动中心205室)。

3、测试内容:

(1)声乐类:自选歌曲一首(5分钟以内),五线谱视唱(两升两降内)。

(2)舞蹈类:自选一个舞蹈作品(6分钟以内)、基本功展示。

(3)器乐类:自选曲目一首(6分钟以内),视奏(民乐类为简谱视奏,其他为五线谱视奏)。

请考生自备服装、乐器、伴奏光盘(只限cd)、道具等演出用品,我校只提供钢琴、低音提琴,提供的乐器仅放置在考场中供考试使用,不安排考生练习用。

4、测试费:170元/人。

四、测试合格名单公示

经我校艺术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批,并在湘潭大学招生网上公示。

五、录取办法

对艺术专业测试成绩符合我校要求,并签订协议的考生,按照湖南省教育厅2011年有关文件规定的艺术特长生录取政策予以录取。

六、其它注意事项

1、考生测试时需要携带高中阶段参加湖南省中学生“三独”比赛获奖证书、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2、考生参加测试的食宿行等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联系方式

电话:0731-58293275,58293451,58292023(校团委)

传真:0731-58293987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 湘潭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学生活动中心210室)

邮编:411105

e-mail: zhaosheng@xtu.edu.cn

网址:http://xgonline.xtu.edu.cn:8001/myenr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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