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业介绍
艺术设计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系统、创新、应用的设计思想,具备相当艺术修养和艺术表现能力,注重技术与艺术的有机结合,掌握创新设计方法,能充分发挥艺术设计职业专长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分室内装饰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三个方向。
▲主干课程:基础美术、造型艺术基础、设计美学、艺术设计概论、计算机辅助设计、设计表现、技术基础、设计创意、艺术专题设计等。
▲专业方向特色课程:
①室内装饰艺术设计方向:空间造型艺术基础、空间艺术体验、室内设计原理、室内装修工程、景观造型等。
②产品艺术设计方向:产品形态塑造、工业产品造型艺术、家具产品艺术、家居饰品设计、灯具设计、家居配饰设计等。
③公共艺术设计方向:通用设计基础、公共艺术设计基础、公共庭院与景观艺术、雕塑、公共设施设计、公共艺术专题设计等。
广告学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人文学科基本素质,同时具有系统传播的设计思想,尤其在策划创意、平面视觉艺术和计算机图形设计等方面具有设计创新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设广告策划、广告设计与制作两个方向。
▲主干课程:美术基础、文学基础、广告学、传播学、新闻学、文案写作、图案与图形设计、色彩研究与设计、平面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图形、网站与媒体设计等。
▲专业方向特色课程:
①广告策划方向:企业战略、品牌战略与产品策划、市场营销学、摄影、vi设计、ci设计、展示设计等。
②广告设计与制作方向:标志设计、摄影、平面广告设计与制作、印刷与装帧设计、计算机图形创作、虚拟交互设计、视频设计、广告管理与法规等。
音乐表演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熟练掌握音乐表演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有一定程度的音乐表演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群众文化部门、艺术院校、企事业单位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音乐表演、教学及科研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声乐、钢琴、器乐、舞蹈、表演基础理论、基础乐理、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电脑音乐制作、基础钢琴、钢琴即兴伴奏、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合唱、合奏、形体训练、艺术概论等。
三、报名考试
1、报考条件:凡符合教育部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且所在省艺术类联考测试合格,达到省外院校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未设联考的省市除外)。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艺术设计和广告学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音乐表演专业要求形象好,身材匀称。
3、考试科目:美术类专业总分300分,素描(满分150分)、色彩(满分150分)。音乐表演专业总分300分,考主专业(满分240分,声乐、器乐、舞蹈三项任选其一)和乐理(满分60分,试卷笔试)。
4、注意事项:
①考生可在考试前二天在各考点集中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张(照片背后写清姓名);并需填写《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请注意身份证号码、考生号或报名序号、通讯地址是否填写正确,如填写不清楚由考生自己负责。
②考试时必须持省发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或《专业考试通知单》、报考我校的《准考证》及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美术类专业自备画具,试卷纸张由学校统一准备;音乐表演专业除钢琴以外的乐器、服装自备,学校可安排钢琴伴奏老师。
③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发现有替考等舞弊行为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将违纪情况上报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
④考生只能参加我校在考生生源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不得跨省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