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地域
2011年,我院本科专业招生地域为吉林、黑龙江、辽宁、内蒙古、山东、山西、河南、河北、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江苏、江西、云南、海南、安徽、北京、天津十九个省(市、区)。共设吉林(长春)、山东(潍坊)、山西(太原和临汾)、河北(石家庄)、湖南(长沙)、辽宁(沈阳)、河南(郑州)、湖北(武汉)、广东(广州)九个考点,请考生就近参加专业考试。
专科专业招生地域为吉林省。
注:
1、辽宁(沈阳)、河南(郑州)、湖北(武汉)和广东(广州)考点只设美术学(含书法与篆刻),美术类[美术学(美术教育)、绘画、雕塑];设计类[艺术设计、工业设计、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考试。
2、由于录取批次的限制,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只招收吉林省考生。
3、根据本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吉林省和河北省的考生只能在本省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4、音乐学(音乐编辑与出版、电子音乐制作与创作)、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和音乐表演(合唱指挥)专业,仅在吉林省长春市设置考点。
5、请考生就近选择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如果同一个专业考生多次参加考试,最后成绩以第一次考试的成绩为准。
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从事本专业的基本素质,外语语种为英语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3、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院专业学习的要求;
4、如果考生所在省(市、区)组织专业统考,考生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并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者;
5、报考表演类(音乐、戏剧、舞蹈、服装表演)专业对形象、身高和身材有一定的要求,部分专业具体要求如下:
①音乐表演(声乐、流行音乐演唱)专业要求:发声器官无疾病,听觉器官无疾病;
②音乐表演(器乐演奏)专业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
③表演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口齿清晰、发声器官无疾病,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3、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
5、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替考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报考办法
1、考生先到户口所在省(市、区)招生办参加艺术类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取得《2011年高考省统考准考证》或《2011年高考艺术专业校考资格证》和14位考生号。
2、来吉林考区参加考试的外省考生需登录吉林艺术学院招生管理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吉林省考生不用网上报名);在外省考区参加考试的考生需进行现场报名。吉林省的所有考生和网上报名的外省考生需到我院吉林考区各考点确认报名信息。考生要仔细填写并认真核对相关信息,以作专业考试和招生录取的依据。
网上报名网址:www.jlart.edu.cn
网上报名时间:始于2011年1月4日,止于2011年各专业现场报名确认开始
3、考生确认报名信息需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无法通过身份证阅读设备读取),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发放的《2011年高考省统考准考证》或《2011年高考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证》复印件、《2011年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不进行统考的专业除外),各地区招生办编定的高考考生号(14位)。
4、鉴于我院组织专业考试时,有些省的艺术类省级统考工作可能尚未开始或成绩尚未公布,考生可以先参加校考。
5、专业考试报名费20元,参加初试的考生交初试费80元,进入复试的考生交复试费100元。
相关规定
1、考生于2011年4月初访问吉林艺术学院网站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是否合格。对于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学院招生办公室将邮寄《专业考试合格证》,用于高考报名。
2、考生专业考试期间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考试材料与用具自备(钢琴除外)。
3、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虚假信息、隐瞒病史、考试作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院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5、学习艺术专业投入较大,请考生及家长有相应准备。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及材料费用自理。设计类[艺术设计、工业设计、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专业的新生入学后,根据课程要求,需自备计算机。同时,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动画专业新生需另备数码相机和摄像机。
6、家住长春市的考生如被录取,原则上走读,交通费自理。
7、毕业生就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