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
1、网上报名:
开始时间:2011年1月6日每天6:00—23:00
截止时间:各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前一日18:00(请尽早上网登录,避免高峰时段网络堵塞,逾期不再补报。)
考生需登录中国美术高考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必须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且认真核对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时我院不做任何信息更改,同时不再接受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
2、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确认、照相(不允许代报);
(2)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所在省市美术类统考合格证(未涉及美术类统考或美术类统考成绩未公布的省市,持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我院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并且交验上述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3、考生现场确认合格后发放“西安美术学院专业准考证”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4、每一位考生都必须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错填、漏填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山西考点、河北考点、江西考点、湖北考点、河南考点、山东考点考试、安徽考点的本省考生无须参加网报。其它省考生如在以上所述考点参加我院专业考试,需登录中国美术高考信息网(www.mei-shu.cn)进行网上报名。
6、填写志愿: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只能按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时所报第一志愿专业名称填写(专业代码按照考生所在省公布代码为准);
四、考试办法:
1、专业考试:
(1)考点安排:(河北省、江苏省的考生报考“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音乐学”专业以外的专业,只能在本省考点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在其它考点参加专业考试者考试成绩无效。河北考点、安徽考点不接收省外考生报考。其他省份考生可在下列考点中任选一个参加考试,不得重复报考。)
考点 | 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 | 考试时间(2011年) | 地址 | 咨询电话 |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 1月21日—22日 | 1月23日—24日 | 合肥市金寨南路856号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 0551-3513083 |
广西南宁市第五中学 | 1月24日—25日 | 1月27日—28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华强路95号 | 0771-2410160 |
浙江省杭州师范大学 | 报名时间待定 | 杭州师范大学文一路校区文一路222号 | 0571-28862931 | |
河南省郑州铁六中 | 2月12日—13日 | 2月15日—16日 |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 0371-68354129 |
辽宁省鲁迅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 | 2月12日—13日 | 2月15日—16日 | 沈阳市东陵区望花中街146号 | 024-88269590 |
山西省太原师范学院 | 2月12日—13日 | 2月15日—16日 | 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 0351-2279588 |
江西省南昌第十八中学 | 2月13日—14日 | 2月15日—16日 | 江西南昌东书院街8号南昌第十八中学 | 0791-6232691 |
广东省深圳行知职业技校 | 2月13日—14日 | 2月16日 |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北斗路20号 | 0755-25114678、25105824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 2月13日—14日 | 2月16日—17日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馨苑小区21-22栋 | 027-85620977、85620979-8105 |
山东省潍坊市招办 | 2月20日—21日 | 2月23日—24日 | 潍坊市富华国际展览中心 | 0536-8271777 |
河北省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 2月20日—21日 | 2月23日—24日 |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 0311-85333630 |
甘肃省兰州铁三中 | 2月21日—22日 | 2月24日—25日 | 兰州市和政东街284号 | 0931-4638005、4638025 |
江苏省无锡市湖滨中学 | 2月26日—27日 | 3月1日—2日 | 江苏省无锡市建业路17号 | 0510-82810954、82810437-8026 |
西安美术学院 | 3月8日—10日 | 3月12日—13日 | 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 | 029-88222342、88247882 |
(2)考生持“西安美术学院专业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专业考试。考试所需的画板(不小于4开纸)、颜色、水盒、画笔等画具全部自备。
(3)专业考试成绩将于4月中旬在www.mei-shu.cn网站公布,届时请考生登陆查询,专业成绩达到我院合格的考生,随后将邮寄“2011年西安美术学院专业合格证”,请考生注意查收(因考生本人填报地址有误,造成专业合格证未能收到,责任自负)。
2、文化考试: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文科或理科统考。凡接到我院签发的“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持“专业合格证”在户口所在地招办按规定办理文化统考报名手续,政审体检由当地招办统一办理,我院复审。
五、录取办法:
(1)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 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综合面试、专业、文化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 按教育部要求高职(专科)专业录取时直接采用考生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简称省统考)相关专业成绩,不再组织校考,未涉及美术类统考的省份采用我院校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