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艺术高考>>招生简章>>正文

八、外籍考生报考

外籍考生报考我院,请于1月下旬登录“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网(http://ad.tsinghua.edu.cn)查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11年外国留学生招生简章》。

九、学费

艺术设计和造型艺术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人民币 。

艺术史论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000元人民币。

十、入学事项

1. 新生持《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及我院发放的《专业考试准考证》和《文化课考试通知单》,按照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手续。

2.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专业复查。对专业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我院制定的专业复查实施办法进行处理。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

十一、其它

1. 我院实行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制度。

2. 我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贷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

3. 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按规定交纳住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4.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及材料费用自理。

5. 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公费医疗(外籍学生除外)。

6.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艺术类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注:

简章(印刷版)可到学院招生办公室及全国各考点购买,每份10元。

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美术学院a336 邮编: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98170 传真:010-62798175

电子信箱:myzb@mail.tsinghua.edu.cn

乘车路线:乘公共汽车在清华园站下车;乘轻轨13号线在五道口站下车。

[浏览次数:     已有位网友评论  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