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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1年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学费

(元/学年)

招生计划

招生范围及要求

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

7000

480

专业校考省份:

黑龙江、内蒙古、吉林、辽宁、河北、山西、天津、北京、陕西、甘肃、山东、四川、重庆、河南、江苏、上海、湖北、安徽、江西、湖南、福建、广东、贵州、云南、广西、海南

专业省统考省份:浙江

艺术设计(染织艺术设计)

7000

艺术设计(服饰品设计与营销)

7000

艺术设计(人物造型设计)

7000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7000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7000

艺术设计(产品设计)

7000

艺术设计(家具设计)

7000

广告学

7000

动画

7000

美术学(商业插画)

7000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 中美合作项目方向)

22000

120

艺术设计(设计与营销 中美合作项目方向)

22000

艺术设计(时装表演及营销)

7000

30(含男生5人)

全部专业校考

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中美合作项目专业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二、美术类专业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符合国家普通高校本科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

3、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和设计能力,无色盲,无色弱,身体健康;

4、招生范围详见“2011年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5、请考生报名前自行了解本省(市、区)有关普通高校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政策。考生所在省(市、区)有我校所设考点的,原则上要求在本省内考点考试;

6、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二)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一律在各考点报名时间内接受面报(不函报)。

2、报名手续:

(1)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考生所在省(市、区)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或美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2)领取我校报名表,并按表上要求仔细填写(除准考证号外),字迹清楚,书写规范;

(3)考生需提供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按要求在报名表、准考证上的指定位置自行粘贴好;

(4)交纳报名考试费;

(5)考生的报考材料经审核合格后,面报时当场发给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材料、手续不齐者,不予报名。

(四)专业考试(详见我校招生网公布的考试大纲)

1、考试范围及要求:

(1)速写(60分):人物,写生、默画或写生与默画相结合。

要求:①造型、比例、动态准确;②表现技法与技巧运用恰当;③画面构图合理;④8k素描纸,铅笔、炭笔类工具表现。

(2)素描(120分):人物头像,写生、默画或写生与默画相结合。

要求:①造型、比例准确;②表现技法与技巧运用恰当;③画面构图完整;④8k素描纸,铅笔、炭笔类工具表现。

(3)色彩(120分):静物或风景,以默画为主,包括文字题或文字并配图题两类。

要求:①造型、比例准确;②色彩关系准确;③空间关系准确;④8k水彩纸,限水粉、水彩形式表现。

2、考试时间:速写:8:30~9:00;素描:9:00~11:30;色彩:14:00~16:30。素描在速写考试后立即进行;如果使用模特,模特每45分钟休息5分钟,考生中间不休息。

3、专业考试时,考生务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入场,并自备画具、画板、颜料等。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禁止进入考场;考试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出场。

(五)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3月下旬访问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zstu.ed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专业合格人数原则上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比例确定。凡专业合格的考生,将收到我校寄发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请保存备查)。考生在取得此合格通知单后,在填报全国统一高考志愿时有资格填报我校的美术类专业志愿。

(六)录取原则

1、遵照2011年教育部及各省(市、区)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根据我校201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录取。

2、考生须达到各省(市、区)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成绩合格且参加我校美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浙江省考生采用省统考成绩)。

3、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不分文理按综合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择优录取。综合分(满分750分)计算方法为:(专业总成绩折百分制×50%+文化总成绩折百分制×50%)×7.5。

4、英语单科高考成绩要求在60分(含)以上(满分不是150分的按比例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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