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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艺术设计(时装表演及营销)专业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符合国家普通高校本科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

3、具有一定的形体条件和表演基础,无色盲,无色弱,身体健康,未婚,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2周岁(1989年9月1日后出生);

4、女性身高1.70米以上,男性身高1.82米以上,符合时装模特基本条件和素质(有较好的广告模特条件的,女性身高要求可适当降低,但必须在1.68米以上);

5、招生范围详见“2011年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6、请考生报名前自行了解本省(市、区)有关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政策;

7、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二)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

序号

考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日期

报名(考试)地点

1

郑州

1月18、19日

1月21日

中原工学院 0371-67698700

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

2

青岛

2月14、15日

2月17日

青岛八大关宾馆小礼堂 0532-85786212/08

青岛市市南区山海关路19号

3

杭州

(含浙江考生报考)

2月25日

2月26日

浙江理工大学(下沙校区)0571-86843333

杭州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5号

注:若考点报名人数较多,考试时间依次顺延。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一律在各考点报名时间内接受面报(不函报。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预报名,以考点确认为准)。

2、报名手续:

(1)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考生所在省(市、区)艺术类专业报考证(或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2)领取(可网上打印)我校报名表,并按表上要求仔细填写(除准考证号外),字迹清楚,书写规范;

(3)考生需提供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按要求在报名表、准考证上的指定位置自行粘贴好,同时提供全身正、侧面及头部特写7寸彩照各一张,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联系地址;

(4)交纳报名考试费;

(5)考生的报考材料经审核合格后,面报时当场发给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材料、手续不齐者,不予报名。

(四)专业考试项目(详见我校招生网公布的考试大纲)

1、形体测量(40%)

2、t台展示(50%)(自备泳装、高跟鞋)

3、才艺表演(10%)(项目自选,音乐、乐器自备)

专业考试总分100分,考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才艺表演项目自选;t台展示全程摄像。

(五)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3月中下旬访问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zstu.ed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专业合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凡专业合格的考生,将收到我校寄发的《时装表演及营销专业方向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请保存备查)。考生在取得此合格通知单后,在填报全国统一高考志愿时有资格填报我校的时装表演及营销专业方向志愿。

(六)录取原则

1、遵照2011年教育部及各省(市、区)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根据我校201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录取。

2、考生须参加我校时装表演及营销专业方向考试成绩合格,且考生所在省(市、区)同意认可。

3、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专业成绩为特优的,直接录取;专业成绩为合格的,不分文理按综合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综合分(满分750分)计算方法为:(专业总成绩×60%+文化总成绩折百分制×40%)×7.5。

四、附则

(一)考生考试期间一切费用自理。

(二)新生入学一个月内,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专业复试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学费、住宿费按浙江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收,按年度实际修读学分情况结算。

(四)此招生简章同时在浙江理工大学招生网站上公布。

上述内容如与教育部和相关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和省级招生政策为准。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5号(邮编:310018)

咨询电话:0571—86843333

网址:http://zs.zstu.edu.cn

e-mail:zsb@zs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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