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考试地点及时间
考区 |
招生 省份 |
招收专业 |
考点 |
报名时间及地点 |
考试时间及地点 |
重庆考区 |
重庆 |
音乐学(师范) 音乐学(非师范) 音乐表演 |
重庆 北碚 |
重庆音乐联考:2010年12月24日下午-25日全天 西南大学音乐学院 |
重庆音乐联考: 2010年12月26-30日 西南大学音乐学院 |
舞蹈学 |
西南大学校考: 2011年3月5日 西南大学音乐学院 |
西南大学校考: 2011年3月5日 西南大学音乐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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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考区 |
四 川 |
音乐学(师范) 音乐学(非师范) 音乐表演 舞蹈学 |
四川 成都 |
2011年2月22-23日 四川音乐学院 |
2011年2月24-27日 四川音乐学院 |
南方考区 |
云 南 贵 州 湖南 湖北 江西 广东 广西 |
音乐学(师范) 音乐学(非师范) 音乐表演 舞蹈学 |
贵州 贵阳 |
2011年1月11、12日 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2011年1月13、14日 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湖南 长沙 |
2011年1月21-22日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2011年1月23日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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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考区 (含华东) |
山东 河北 安徽 浙江 江苏 陕西 山西 宁夏 甘肃 青海 新疆 内蒙古 |
音乐学(师范) 音乐学(非师范) 音乐表演 舞蹈学 |
山东 济南 |
2011年2月16、17日 山东省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布地点 |
2011年2月18、19日 山东省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布地点 |
陕西 西安 |
2011年2月21、22日 陕西省西安美术学院 |
2011年2月23、24日 陕西省西安美术学院 |
注:1、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考区内的规定考点进行校考,跨考区考试的成绩我校不予认可;如一个考区有两个考点,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点考试,在规定考区内两个考点均参加考试的,成绩全部作废。
2、重庆考区舞蹈专业考生参加重庆统考合格后,再参加西南大学音乐学院的校考,按校考成绩录取。
3、音乐学(非师范)专业限招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湖南省、山东省、陕西省考生。
四、考试科目
(一)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非师范)专业:
总分200分。主科100分、副科40分、练耳20分、视唱20分、乐理10分、面试10分。
1.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2.钢琴或器乐:弹奏乐曲或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3.练耳;4.视唱;5.乐理(口试);6.面试:身高、体型、气质、语言表达。
有舞蹈、器乐演奏(乐器自备)、理论作曲能力者,亦可加试。成绩合格后可根据考试成绩在总分中加1-10分。
重庆考生报考音乐(非师范)专业,需在重庆音乐专业统考的基础上,加试音乐理论科目(加试科目总分100分)
(二)音乐表演专业:
总分200分:主科160分、视奏或视唱30分、面试10分。
1.声乐方向:(1).演唱歌曲2首(曲目自选);(2).视唱;(3).面试:身高、体型、气质、语言表达。
2.钢琴方向:(1).车尔尼740或以上程度练习曲1首、复调乐曲1首(巴赫三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与练习曲程度相当的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2).视奏;(3).面试:身高、体型、气质、语言表达。
3.器乐(手风琴、管弦乐、民乐)方向:(1).练习曲1首、乐曲2首(曲目自选);(2).视奏;(3).面试:身高、体型、气质、语言表达。
(三)舞蹈学专业:
总分200分:(1).面试10分;(2).基本功40分;(3).技术、技巧30分;(4).即兴表演20分;(5).组合或剧目表演100分。
1、初试: (1).面试加口试(形体、形象、气质);(2).基本功(软开度、协调感、弹跳、能力)测试;
2、复试:(1).技术、技巧(跳、转、翻);(2).即兴表演;(3).组合或剧目表演。
五、注意事项
1、三月份将专业考试成绩寄发给考生本人,专业合格者方可填报专业志愿。
2、考生可在西南大学招生信息网站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3、根据考生生源质量情况,确定考区的招生计划,不作分省来源计划[音乐学(非师范)除外]。考区招生计划可根据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六、录取章程
1、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填报有我校的志愿。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严格按各省市投档原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接受调剂志愿考生。
2、录取原则:音乐学(师范)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在同一考区内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音乐学(非师范)专业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在同一省内按文化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3、我校招生的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不限制男女生比例;不限制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对于艺术类招生计划不分文理科的省市,我校将对理科考生的文化成绩按一定公式折算后和文科考生一同按录取规则排序,择优录取。
理科考生文化折合分= 理科考生文化总分 ×(普通文科二本批次线/ 普通理科二本批次线)
4、报考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非师范)专业的考生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
5、文化考试各科成绩中任何一科为零分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6、凡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组织有本省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还需取得本省(直辖市)招办颁发的专业合格证书。
7、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后要进行专业复查,专业复查不合格者或者复查成绩与入学成绩有较大出入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七、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252513 68367777
音乐学院办公室电话:(023)68252325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bkzsw.swu.edu.cn http://music.swu.edu.cn
美术学院简介
西南大学美术学(师范)、艺术设计、绘画和雕塑专业属于西南大学美术学院。西南大学美术学院以培养美术教育、创作和设计人才为主要任务,已有60余年办学历史,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其中高中级职称的教师占90%以上,70%以上的教师有博士或硕士学位。学院已培养了数以万计的本科生、助教进修生、硕士研究生和外国留学生,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模式。现设有美术学(师范)、艺术设计、绘画及雕塑四个本科专业,均实行学分制教学计划。此外学院还招收美术理论、中国画、油画、视觉文化研究、雕塑、壁画、版画等专业方向的美术学硕士研究生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我校2011年共有美术学(师范)、艺术设计、绘画和雕塑四个本科专业面向重庆、四川、浙江、山东、山西、广东、广西、湖南、湖北、云南、贵州、福建、江苏、河南、陕西15个省(市)招生。本科招生计划总数320人,其中美术学(师范)120人、艺术设计120人、绘画50人、雕塑30人,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核定计划为准。
美术学(师范)专业执行国家免费教育师范生有关政策。
二、入学考试
我校美术类各专业录取的学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即文化课考试)以及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重庆除外)。报考西南大学美术学院的考生必须参加户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联考,并且取得合格证。
三、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及招生专业
西南大学美术学院2011年美术高考报名考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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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招生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考试地点 |
考试科目 |
招生专业 |
1 |
四川省 |
2010年12月5-6日 |
12月7日 |
西南大学美术学院 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1号 |
素描、速写、色彩 |
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雕塑 |
2 |
湖北省 |
2011年1月7-8日 |
1月10日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常青五路馨苑小区21-22栋) |
素描、速写、色彩 |
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雕塑 |
3 |
贵州省 |
2011年1月16-17日 |
1月18日 |
贵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素描、速写、色彩 |
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 |
4 |
云南省 |
2011年1月19-20日 |
1月21日 |
云南艺术学院 (昆明市昆瑞路艺苑巷4号) |
素描、速写、色彩 |
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 |
5 |
河南省 |
2011年1月20-21日 |
1月22日 |
郑州大学(南校区) |
素描、速写、色彩 |
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雕塑 |
6 |
广西省 |
2011年1月26-27日 |
1月29日 |
广西南宁市第五中学 |
素描、速写、色彩 |
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雕塑 |
7 |
陕西省 |
2011年2月8-9日 |
2月10日 |
西安美术学院 (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 |
素描、速写、色彩 |
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雕塑 |
8 |
浙江省 |
待定 |
待定 |
杭州师范学院 (杭州市文一路222号) |
素描、速写、色彩 |
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雕塑 |
9 |
广东省 |
2011年2月10-11日 |
2月13日 |
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素描、速写、色彩 |
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 |
10 |
福建省 |
2011年2月15-16日 |
2月17日 |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福州市仓山上三路32号) |
素描、速写、色彩 |
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 |
11 |
山西省 |
2011年2月8-9日 |
2月11日 |
山西省太原师范学院 |
素描、速写、色彩 |
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 |
12 |
湖南省 |
2011年2月10-11日 |
2月12日 |
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湖南长沙岳麓区麓山南路) |
素描、速写、色彩 |
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雕塑 |
13 |
山东省 |
2011年2月16-17日 |
2月19日 |
山东潍坊市招生考试办统一办理 |
素描、速写、色彩 |
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雕塑 |
14 |
江苏省 |
2011年2月27-28日 |
3月1日 |
江苏省教育学院 (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 |
素描、速写、色彩 |
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 |
四、考试科目、时间及要求:
上午 08:30—11:30 素描—青年头像写生 (满分100分)
上午 11:40—12:10 速写—人物动态写生 (满分100分)
下午 14:00—17:00 色彩—静物默写(满分100分)
五、录取原则
1.我校招生的美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原则上不限制男女比例和外语语种,文化成绩中有任何一科为零分者,不予录取。
2.美术学(师范)专业的录取原则是:文化、专业考试成绩(校考成绩,下同)均上线的情况下,按照文化分加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对于艺术类招生计划不分文理科的省市,我校将对理科考生的文化成绩按一定公式折算后和文科考生一同按录取规则排序,择优录取。理科考生文化折合分=理科考生文化总分 ×(普通文科二本批次线 / 普通理科二本批次线)
3.艺术设计专业、绘画专业、雕塑专业的录取原则是: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4.美术学(师范)专业要求外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60分。
5.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六、新生入学(重点提示)
所有新生入学时,都要进行专业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或复查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