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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录取办法

(一)获得《中央财经大学艺术设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同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生源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取得文化课考试成绩。

(二)高考按考生所在省、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

(三)考生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如考生所在省、市招办未划定录取控制线,由我校参考该省、市其他类型录取控制线划定)。艺术设计(书法)专业考生的语文、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四)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将其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理)和专业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五)艺术类校考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编制招生计划数为0,合格考生仍可报考。录取时将所有招生计划数为0省份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理)和专业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预留计划数排序录取。

六、入学

(一)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报到入学。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入学后,考生所学专业仅限艺术设计专业,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七、监督机制

(一)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艺术类招生工作。

(二)艺术类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凡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八、工作时间表

1、网上报名时间: 2010年12月21日至2011年2月5日

2、网上缴费时间: 2010年12月21日至2011年2月5日

3、现场确认时间: 2011年2月12日

4、测试时间:2011年2月13、14日,具体见下表:

专业名称

测试时间

艺术设计(平面设计)

2011年2月13日

艺术设计(书法)

2011年2月14日

九、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288332(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文化与传媒学院咨询电话:010-62288028(平面设计方向),010-62288642(书法方向)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纪检监督电话:010-62288223(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1

学校网址:http://www.cufe.edu.cn

我校将于2011年1月15日后进入寒假假期,届时可以通过zsb@cufe.edu.cn与我们联系

十、本简章由中央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中央财经大学艺术设计(平面设计)专业介绍

2、中央财经大学艺术设计(书法)专业介绍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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