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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专业名称及方向

培 养 目 标

就 业 去 向

音 乐 学

(师范)

培养掌握音乐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教学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音乐教育的复合型人才。

中等及高等学校音乐教学师资、音乐表演人才、文化事业单位等其它音乐教育工作者及音乐专门人才。

音乐表演

培养掌握音乐基础知识,具有较强的音乐表演才能,能从事表演、编导、教学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中等及高等学校音乐表演人才、音乐教学师资,文艺团体、群艺馆、少年宫等文化企事业单位的教育、管理专门人才。

音乐学

(钢琴制作与调律方向)

培养掌握音乐基础理论、掌握钢琴制造、维修的基本理论和技能,具有较高调音技能、音乐欣赏水平和键盘演奏技能。能胜任钢琴制造厂、琴行等企事业单位从事钢琴高级维修、调律、生产管理等工作的高等应用性技术和管理人才。

钢琴制造厂、艺术院校钢琴调律、专业团体器乐维修及调律、钢琴销售公司和钢琴培训单位等应用型专门人才。

音乐学

(数码音乐方向)

培养掌握数码音乐的创作与制作技术,具备创作各类音乐作品和数码编程的能力,掌握录音及音乐制作以及多媒体技术处理,能够运用现代化的数码技术创作出具有独创性音乐作品能力的专业人才。

音像公司、音乐演出单位、音乐媒体制作单位,艺术类院校及影视音乐制作团体等应用型专门人才。

舞 蹈 学

培养掌握舞蹈编导基础理论和舞蹈表演基本技能,具备较强舞蹈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能从事舞蹈编创、舞蹈教学和研究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中等及高等学校音乐舞蹈师资,文艺团体、群艺馆、少年宫等文化企事业单位的舞蹈编导、教育、管理专门人才。

(二)学制及招生人数

2011年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面向全国有关省份招收音乐学(含师范、音乐理论<只招江苏考生>、钢琴制作与调律、数码音乐方向)、音乐表演、舞蹈学等专业4年制本科生125名,热忱欢迎考生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专业名称及专业方向

科类

学制

科别

招生省份

专业考试

形式

备 注

音乐学

(师范)

艺术

本科

面向山东、安徽、湖南、浙江、广东等5省招生

由我校组织单独考试(校考)

音乐表演

艺术

本科

面向山东、安徽、湖南、浙江、广东等5省招生

音乐学

(钢琴制作与调律方向)

艺术

本科

面向山东、安徽、湖南、广东等3省招生

由我校组织单独考试(校考)

由广州珠江钢琴集团有限公司支持办学

音乐学

(数码音乐方向)

艺术

本科

面向山东、安徽、湖南、浙江、广东等5省招生

由我校组织单独考试(校考)

由roland集团上海乐兰电子有限公司支持办学

舞 蹈 学

艺术

本科

北京、河北、山东、山西、江西、安徽、湖南等7省招生

由我校组织单独考试(校考)

1、舞蹈学专业的基本功测试要求穿芭袜连体服,舞蹈作品表演服装自备。

2、舞蹈学专业进校一年后根据综合测评成绩分为舞蹈学(师范)和舞蹈学(非师范)两个专业方向。

(三)报考条件及办法

1、专业考试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按户口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艺术类专业报名手续,领取准予参加艺术专业考试的相关证明材料。

2、专业考试报名须知

(1)考生须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准予考试的相关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明,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同底证件照3张,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办理专业考试报名手续,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领取准考证。

网报说明。凡符合报考条件且在南京师范大学考点参加舞蹈学校考的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bkzs.njnu.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网报截止时间:2010年12月30日(2010年12月30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

(2)2011年我校音乐学院在北京、合肥、杭州、广州、长沙、潍坊设置考点,考生可根据所在省有关规定及本人所报专业(方向)到对应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3)相同考试内容的专业考试只允许参加一次,否则成绩无效。如考生所在省份已有我校所设相关专业(方向)考点,则考生不得到其他省所设考点进行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4)音乐学(师范)专业和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内容相同,只需参加一次;音乐学(钢琴制作与调律方向)、音乐学(数码音乐方向)、舞蹈学专业考试内容不同,需参加不同专业(方向)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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