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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专业考试

1、考试内容:

a、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考试科目:

①专业技能:演唱或演奏2首曲目:如有伴奏,请自行解决(如考点对伴奏有要求,须按考点要求执行),但不得用音像制品作伴奏。曲目的演唱时间不超过5分钟。满分为200分。

考生可在声乐和器乐(含键盘)中任选一项作为加试科目。加试科目不得与专业技能科目重复。加试只考一首曲目,满分为20分(说明:加试按百分制打分,如低于60分,则加试不得分;为60的加试加1分,高于60分的每高1分加试增加0.5分直至加满20分)。加试分计入总成绩。

②视唱、练耳:视唱、练耳(面试)两项均考,视唱满分为60分,练耳满分为40分;

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20分。

b、音乐学(钢琴制作与调律方向)专业考试科目:

①专业技能:键盘演奏2首曲目,曲目的演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满分为150分;

②视唱:满分为70分;

③听音:单音、音程、和弦。满分为80分。

音乐学(钢琴制作与调律方向)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c、音乐学(数码音乐方向)考试科目:

①专业技能:数码乐器演奏或键盘演奏2首曲目,演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满分为150分;

②视唱:满分为70分;

③视奏:单旋律、键盘和声连接。满分为80分。

音乐学(数码音乐方向)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d、舞蹈学专业考试科目:

①基本功测试:(含形体展示、规定技术动作表现和自选技巧展示),满分为150分;

②舞蹈作品表演:(舞蹈种类不限,时间3分钟内),满分为100分;

③即兴创作表演:(现场出题,根据音乐要求即兴编创表演),满分为50分。

舞蹈学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2、考点及考试时间安排(以下考点及时间如有变化,以网上更新为准):

考 点

考 点 地 址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联络人、

联系电话

考试专业(方向)

南 京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南京市宁海路122号)

(注:本考点仅接收河北、山东、山西、江西、安徽五省舞蹈考生考试)

1月19日

1月20、21日

陈老师

025-83598231

舞蹈学

合 肥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

1月21、22日

1月23、24日

曹老师

0551—3876269

音乐学(含师范、钢琴制作与调律、数码音乐方向)、音乐表演

杭 州

杭州师范大学

(杭州市文一路222号)

1月23、24日

1月25、26日

0571-28862931

音乐学(含师范、钢琴制作与调律、数码音乐方向)、音乐表演

广 州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滨江校区)

广州市滨江中路远安路75号

2月15、16日

2月17、18日

卢老师

020-34283877

音乐学(含师范、钢琴制作与调律、数码音乐方向)、音乐表演

长 沙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长沙市麓山南路左家垅)

2月16、17日

2月18、19日

蒋老师

0731—88631212

音乐学(含师范、钢琴制作与调律、数码音乐方向)、音乐表演、舞蹈学

潍 坊

潍坊市福华国际展览中心

2月17、18日

2月19、20日

王老师

0536-8276003

音乐学(含师范、钢琴制作与调律、数码音乐方向)、音乐表演

北 京

报名地址:中央社会主义学院萃园大厦

考试地址: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内(从西门进)

2月9、10日

2月11、12日

陈老师

025-83598231、

83598230

舞蹈学

3、成绩通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由我校按考生所登记的地址信息寄达考生本人,考生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五)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按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报名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科目考试方案及计分办法均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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