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报考大连校区专业方向志愿的外省考生现场确认及考试均在大连校区,现场确认时间:2011.3.7—2011.3.8,考试时间: 2011.3.10—2011.3.11。
北京市考点、郑州市考点、武汉市考点、重庆市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1.1.16-2011.1.17,考试时间:2011.1.19-2011.1.20。
哈尔滨市考点、长春市考点、无锡市考点、西安市考点、淄博市考点、广州市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1.2.21-2011.2.22,考试时间:2011.2.24-2011.2.25。
无锡市考点:无锡湖滨中学。(咨询电话:0510-82810954,乘车路线:从无锡火车站乘1、2、10、11、20、29路公交车到梁溪大桥站下车即到。)
地址:无锡市建业路17号
郑州市考点:郑州市第二十四中学。( 咨询电话:0371-67627293,67637931乘车路线:从郑州火车站乘1路、101电车;汽车北站乘69路;汽车东站乘221路;汽车总站乘212路、203路公交车到建设路桐柏路口站下车即到(国棉一厂对面)。)
地址:郑州市建设西路109号
长春市考点:长春艺术实验中学。(咨询电话:0431—85382439,乘车路线:从长春站、长途汽车客运站、高速公路客运站下车均乘306路公交车到新文化报社下车南行50米到湖滨路口再西行200米即到。)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湖滨街788号
武汉市考点: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咨询电话:027—85620980,85620979,85620977,乘车路线:武昌方向的考生乘601、729路;汉口方向的考生乘560、568路;汉阳方向的考生乘705、711路;汉口火车站下车乘741路,武昌火车站下车乘805路;到杨汊湖站下车看路标指示向前行走800米即到,到杨汊湖小区站下车看路标指示向前行走200米即到。)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常青五路,武汉市委党校斜对面
哈尔滨市考点:黑龙江东方学院。(咨询电话:0451—86655180,乘车路线:哈尔滨火车站乘343路公共汽车,市区内乘68路、114路公共汽车在东方学院下车即到。)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学府路331号
淄博市考点: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咨询电话:0533-2793620,乘车路线:从火车站广场西侧乘51路公交车到山东工业职业学院下车即到。)
地址: 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张北路69号(济青高速路淄博下路口北2公里处)
广州市考点: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咨询电话:020-85211338,乘车路线:火车东站公交:b17至师大后门站、41短线至师大后门站、b20至师大暨大站;市区有多条线路经停华师大门口:华师正门有b1、 b2(a)、b3、b4、 b5、 b9 、b12、 b13、 b16 、b25、 b27等,华师西门有b10、b17、20、130 、191、 197、 218 、813等。)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石牌中山大道西55号
西安市考点:西安美术学院。(咨询电话:029-88247882、88222342,乘车路线:由火车站乘5路、30路公共汽车在医学院下车向西500米即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
北京市考点:北京城市学院。(咨询电话:010—62321818请1月5号后拨打,乘车路线:乘47、26、特9、740、660、696、特85、706、944支、751、运通109、运通113到北京城市学院站下车即到;乘944、386、951、753路学院路下车,往西走500米路北即到;乘331、398、392、375、722、749、748、719、810路成府路东口站下车,往南到学院桥,再往西300米路北即到。)
地址:北京城市学院校本部(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
重庆市考点:四川美术学院。(咨询电话:023—65921056,乘车路线:公交路线 223、233、823到四川美术学院站下车即到。)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正街108号
五、《文化课考试通知单》发放办法
我院招生办公室依据专业成绩排名,于4月20日前统一发放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课考试通知单》。素描、色彩、设计基础、创意设计专业加试成绩一门不及格,不发《文化课考试通知单》,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专业成绩设合格线。凡未接到《文化课考试通知单》者,即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不另行通知。
六、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
由户口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办理。
七、录取办法
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350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65分,美术史论和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语文单科分数线为90分。外省文化课高考总分不足750分,按折合后的750分计算。
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要求的基础上,对考生的品德素质、身体状况考核合格后,中国画、版画、水彩、油画、雕塑专业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摄影、影视摄影、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染织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工业设计、艺术设计(大连校区)、动画(大连校区)专业按专业课成绩80%与文化课成绩20%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录取时依据分数优先原则,按照考生报考我院专业加试时的志愿顺序录取。
凡被录取的新生, 由本院于七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