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考费:初试100元,复试100元,三试100元,报名完毕退考者,一律不退报考费。
5、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媒体创意专业美术科目统一考试(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表二);戏剧影视文学、艺术教育(戏剧)、广播电视编导3个专业初、复试统一报名考试,进入三试后,根据所选专业分别报名进行面试。
6、考生不准重复报考同一专业方向,一经查出,重复报考的成绩作废。
7、华侨及港澳台考生报名办法:
华侨及港澳台考生报考我校,应向我驻所在国(地区)使馆或有关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直接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设在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福建省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处报名,参加华侨及港澳台考生的文化高考。
四、专业考试
各专业考试日期及地点:见附表一具体考试科目和内容:见附表二
五、文化考试
各专业考试合格的结果,将于四月中旬在我校招生网的《快讯公告》栏目公布,并可拨打声讯电话查询核对,专业合格的考生直接从我校本科招生网页中下载“专业合格通知书”,凭该通知书填报相应合格专业(方向)的高考志愿,参加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发通知(考生需了解具体分数,可拨打声讯电话16862316查询,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页查询)。
六、录取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招生的相关规定,我校可自行划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及英语、语文等单科分数线,凡我校专业考试合格,在自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分别按以下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序号 |
专业 |
录取成绩排序方法 |
单科要求 |
其他 |
1 |
表演(戏剧影视) |
按专业课成绩录取 |
---- |
--- |
2 |
表演(音乐剧) |
|||
3 |
表演(京剧) |
|||
4 |
表演(戏曲音乐、民乐) |
|||
5 |
表演(木偶皮影与木偶造型) |
|||
6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京昆唱腔与音乐设计) |
|||
7 |
表演(古典舞) |
|||
8 |
表演(民间舞) |
|||
9 |
表演(芭蕾舞) |
|||
10 |
表演(国标舞) |
|||
11 |
导演(戏剧影视) |
按专业课成绩录取 |
语文、英语 |
一本优先 |
12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语文、英语 |
||
13 |
导演(戏曲导演) |
---- |
||
14 |
戏剧影视文学 |
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 |
语文、英语 |
一本优先 |
15 |
艺术教育(戏剧) |
|||
16 |
广播电视编导 |
|||
17 |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制作) |
|||
18 |
媒体创意 |
英语 |
||
19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45% |
英语 |
--- |
20 |
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 |
普通高校本科第一批次文化成绩 |
--- |
其中:表演(戏剧影视、音乐剧、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国标舞)、导演(戏剧影视、戏曲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成绩分男女考生分列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