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7年1月1日起,所有申根国包括挪威的短期访问签证费上升至60欧元。须以可兑换货币或本国货币(当时官方汇率兑换)支付。
不管结果如何,申请人应付签证费。上交申请时应付签证费。费用可用人民币或美元支付。
短期签证:
- 申根签证(停留90天以内)-600人民币/80美元。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费用可根据国家法律取消或减少。如访问原因为促进文化,外交,发展政策利益和其他重要公共利益或人道主义行为。
以下几类申请人可免除签证费:
- 6岁以下儿童
- 访问理由为学习或教育培训的学生,研究生和陪同教师
- 访问理由为根据具体规定从事科学研究的第三国研究员
至2008年阿尔巴尼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马其顿,摩尔多瓦,黑山,俄罗斯,塞尔维亚和乌克兰的公民签证费仍为35欧元。
工作与居留许可证:
- 工作,学习和居留许可或延期 -1300人民币/ 180美元
- 根据挪威移民法第26条,申请团体工作许可证,每个雇员收费-1300人民币/ 180美元。
以下几类申请人可免除签证费:
- 低于18周岁的申请人
- 根据移民法第174-189a条规定,eea协议或efta条约关于居留许可签约国公民申请或延期签证
- 难民或已经获得难民地位的外国公民,或受到移民法第15,1条保护的申请人
- 签证拒签后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