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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专业:

初试(专业课)

参加其他专业考试的考生可兼报音乐教育专业,凡进入本专业复试者可免音乐教育系的初试考试。

1, 钢琴演奏:

初一 :一首乐曲,一首巴赫二部创意曲,一首练习曲(相当于车尔尼299程度)

高一 :一首大型乐曲,一首巴赫二部创意曲,一首练习曲(相当于车尔尼740程度)

2, 面试:初一:演唱一首歌曲

高一:演唱两首歌曲

复试(专业课)

初一 面试,音乐综合素质考查

高一 a, 笔试 听写节奏、旋律和音程

b, 音乐综合素质考查

3,音乐教育专业考生复试视唱练耳考试相关内容由音教系另行安排;兼报其他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专业统一的视唱练耳考试。

其他专业考生可兼报音乐教育专业,因学校校舍有限音乐教育专业学生文化课安排在校外就读。

提琴制作专业

报考要求:

递交本人手工艺作品原件(实物原件,如美术、书法、模型、雕刻等,类型不限)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1、 基本技能

2、 基本制作,基本技巧

专业复试

1,乐器表演能力考察:

演奏大、中、小、低音提琴均可;

(1)三个八度的单音音阶及琶音,三度、六度、八度的双音音阶:

(2)练习曲或随想曲一首;

(3)协奏曲或变奏曲一个乐章。

2,面试:了解学生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情况。

3,视唱练耳考试参照《中央音乐学院附中2010年招生简章》声乐专业考生考试内容。

音乐教育专业、提琴制作专业考生报名手续、需提交材料、文化课考试等相关内容请参考《中央音乐学院附中2010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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