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为繁荣和发展我国文化事业,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健全和完善国家艺术专门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在我国设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fine arts,缩写为mfa)。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0〕37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二○一○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0] 40号)等文件要求,中国音乐学院作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单位,2010年面向全国招收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30人。
二、招生条件及对象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
3.报考音乐表演专业方向者,年龄为45岁以下(含45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院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招生专业
艺术硕士专业招生包括声歌系、国乐系、管弦系、钢琴系和指挥系等音乐表演方向及作曲系的作曲方向。具体专业及导师见附件。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科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共计3门。
1.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实行全国联考,为闭卷笔试。考试的组织工作由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负责。
2.政治为闭卷笔试,由中国音乐学院自行组织考试。
3.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由中国音乐学院自行组织,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专业考试主要考查报考者是否具备其报考的研究方向所要求的表演与创作能力,各研究方向均不为专业考试提供复习范围。政治和专业考试要求于2010年9月在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
(二)考试时间、地点:联考时间为
政治和专业科目的考试于2011年1月在中国音乐学院进行。
报名分资格考试联考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五、联考报名方式
1、联考报名时间、地点
北京市联考网上报名时间为
其他省市网上报名时间请登录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10.html)。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报考我院的考生可在北京市学位办公室指定地点考试,也可在工作单位所在省区学位办公室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报名交费办法
北京地区“全国联考”报名收费全部实行考生网上支付报名费的方式。考生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最迟应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即
网上支付咨询电话:010—59321108(7×24小时服务)。
010—82652626转6576、6612、6613(周一至周日9:00—17:30)。
3、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地点:北京师范大学
考生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并成功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后,应在上述时间内,到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办理照像、签字确认报考信息等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
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见“2010年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学位中心[2010]40号文件附件2)。
4、报考资格
按照学位办[2010]37号文件要求,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条件的审查,由招生单位在录取前进行。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和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
资格审查的程序是:考生须将现场确认时打印的带有照片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报考单位研究生院(处、部)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招生单位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5、网上报名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前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主页(http://www.bjeea.cn)的“公告栏”查询《北京地区2010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考须知》。
(2)、考生按照各学位类别的报考资格要求,认真进行自审,再填报符合条件的学位类别;同时应告知考生前述的资格审查程序。
(3)、考生要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反复检查、及时修改提交的报名信息,以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可信性。考生现场确认签字后的报考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4)、《2010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准考证》由考生在报名网址上下载,时间为
六、专业考试报名与资格审查
专业考试报名必须是达到中国音乐学院规定的复试合格线,具体名单和考试日程将于2010年12月在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而且一律不得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兼报,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提交《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报考者可登录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http://www.cdgdc.edu.cn中下载该表。填写完毕后,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黑白和彩色均可)。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无工作档案所在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资格审查表》中的“报考学位种类”栏填写“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在“报考专业或领域”栏填写研究方向,如:“钢琴”或“二胡”等。专业学位代码550100。
2、考生将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并交我院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专科学历需提交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考生须交二寸免冠照片三张(黑白和彩色均可),填写《中国音乐学院艺术硕士研究生报名表》。
4、报考作曲方向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创作的三部作品(其中包括一部带钢琴伴奏的艺术歌曲、一部三个声部以上的室内乐作品和一部大乐队作品,作品最好附录音,乐队作品也可以是电子版录音或midi小样)。不提交作品的报考者不能参加专业考试。
5、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责任自负。
七、录取
根据报名资料、考试成绩综合评审、择优录取。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
2011年4月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2011年9月入学。
八、学习方式与学位授予
按照中国音乐学院制定的艺术硕士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学生在三年内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完成学位音乐会及学位论文,并通过中国音乐学院组织的答辩,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九、学习费用
在职攻读人员须交纳学杂费。其中,课程学费,每生每年2万元人民币。每学年入学注册时一次交付。第三年论文和音乐会的辅导费用及申请学位的费用1万元。学习期间学生的伴奏费自理。
十、其它说明
1、在职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者若按照培养计划达到培养目标,将获得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2、学生学习期间中途退学者,已交学费一律不退。
3、学员学习期间不转户口和档案,完成学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或自主择业。
4、住宿自行解决。
本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1号 邮政编码:100101
中国音乐学院网址:www.ccmusic.edu.cn
招生办网址:http://www.ccmusic.edu.cn/zzjg/xzbm/yjsc/yjszszx/
招生办电话:010—64887364
乘车路线:
①北京站乘地铁至积水潭站转乘618路汽车苇子坑站下车。
②西客站乘727路汽车到苇子坑站下车。
③北京南站乘939路汽车到健翔桥站下车。
附件1
2010年中国音乐学院招收攻读艺术硕士学位研究生
报考系别、研究方向、导师目录
系别 |
研究方向 |
导师 |
作 曲 系 |
作 曲 |
程伊兵、高为杰、金湘、姜万通、权吉浩、阮昆申、施万春、王非、王宁、张千一 |
歌剧创作 |
||
电子音乐作曲 |
||
指 挥 系 |
合唱指挥 |
吴灵芬 |
乐队指挥 |
杨又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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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歌 系 |
民族声乐 |
戴滨、董华、郭祥义、金铁霖、梁杰、马淑明、马秋华、沈时松、谭萍、王士魁、朱以为、 邹文琴 |
美声 |
陈燕、迪里拜尔、 郭凌弼、金永哲、 罗良琏、刘建华、 刘 跃、刘蓉惠、 孟凡虹、马金泉、 宋一、王秉锐、杨曙光、张凤宜、张牧、赵云红、 赵慧敏、朱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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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乐 系 |
琵琶演奏 |
刘德海、杨靖 |
扬琴演奏 |
李玲玲、项祖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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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弦演奏 |
赵承伟 |
|
阮演奏 |
魏蔚 |
|
古琴演奏 |
吴文光 |
|
筝演奏 |
林玲、邱霁 |
|
二胡演奏 |
安如砺、曹德维、刘顺、宋飞、张尊连 |
|
板胡演奏 |
沈诚 |
|
笛子演奏 |
张维良 |
|
唢呐演奏 |
左继承 |
|
管子演奏 |
||
笙演奏 |
李光陆、张之良 |
|
打击乐器演奏 |
王以东 |
|
钢 琴 系 |
钢琴演奏 |
李民 |
钢琴声乐伴奏 |
邱晓珊、张柯瑶 |
|
管 弦 系 |
低音提琴演奏 |
侯俊侠 |
大提琴演奏 |
余明青 |
|
西洋打击乐演奏 |
宫冈摄 |
|
单簧管演奏 |
何易 |
|
小提琴演奏 |
金辉 |
备注:
1、 导师顺序以姓氏拼音字母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