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在职艺术硕士>>院校信息>>正文
根据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要求,结合报考四川音乐学院艺术硕士(mfa)研究生的生源情况,依据全国艺术教育指导委员会对艺术入学资格考试成绩的要求,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1年艺术硕士(mfa)入学资格考试成绩83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参加专业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跨专业报考我院2011年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加试 ①《中外音乐简史》、②《基础乐理》

时间:2011年12月29日下午2:00至6:00

2、专业考试报名时间:2012年1月4日上午8:30至12:00

专业考试报名时,考生须交验以下材料:

(1)全国联考《准考证》。

(2)《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将《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专业考试报名时交研究生处。

(3)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获奖证书等原件交我院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研究生处留存各证件的复印件。

(4)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考试时间安排:2012年1月4日下午进行《政治理论》考试。

 2012年1月5日至6日进行专业课、专业基础课考试。

 
特此通知

    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处

                                      2011年12月26日
[浏览次数:     已有位网友评论  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