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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戏剧学院复试通知及进入复试考生初试准考证号

中央戏剧学院2011年招收在职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人员

拟复试及拟录取原则

 

一、拟复试及拟录取原则

(一)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资格考试初试成绩不低于85者进入复试。

(二)参加复试并达到拟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复试(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面试、口试)成绩的总分高低排名,在《中央戏剧学院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导师招生人数内,依次拟录取。

(三)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满分为150分,合格成绩为90分及以上。

(四)政治理论课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及以上。

(五)口试(含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70分及以上。

二、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 号28 文件要求,我院对2011年在职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进入复试的考生做如下资格审查:

(一)审核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单位推荐意见等相关材料。

(二)严格对专科学历考生工作经历进行审查,认真审核其是否具有5年以上艺术创作实践并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创作奖或表演奖。

(三)军队院校毕业生须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毕业证书学历认证,并打印认证界面;在学信网未能得以认证的,请到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电话:01082332257)做学历认证并获取报告。

(四)考生须持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推荐意见等相关材料(专科学历考生须持有5年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的所在单位证明及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创作奖或表演奖的证书原件;军队院校毕业生须持学历认证界面打印页或认证报告),201215日上午9点到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院办公楼四层406),接受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方可领取复试准考证(届时缴纳复试费100元)。

(四)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程序

(一)进一步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是否符合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要求,严格按照复试要求及复试程序,进行复试。

(二)依据考生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工作成绩和思想表现、业务素质以及健康状况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三)拟录取专科学历考生人数不超过本院当年录取限额的10%

中央戏剧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进入复试考生初试准考证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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