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招生考试复试通知
2011年12月30日 消息来源:研究生处
经鲁迅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院艺术硕士全国联考成绩合格线为85分。凡报考我院艺术硕士全国联考成绩达到85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报到时间:2012年1月11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报到(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按弃考处理)。
报到地点:研究生处(留学生公寓二楼) 电话:024—23932106
一、考生报到时须提交材料:
1、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奖励者,须提交艺术创作实践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通过我院公布的复试分数线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加盖公章。将资格审查表交我院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4、考试费200元(版画、雕塑、服装、摄影400元)。
二、郑重声明:
凡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不予录取,并永久取消报考鲁迅美术学院的资格。
三、艺术硕士政治理论考试参考用书:
《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政治理论考试大纲》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写 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全国各大新华书店均有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