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专业 |
专 业 方 向 |
名额 |
系别 |
学制 |
音乐学 050401 |
音乐学 |
20 |
音乐学系 |
四年 |
音乐教育 |
300 |
音乐教育系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050402 |
作曲 |
20 |
作曲系 | |
电子音乐制作 |
10 | |||
视唱练耳 |
10 |
视唱练耳教研室 | ||
音乐表演 050403 |
声乐(美声、民族、流行) |
120 |
声乐系 | |
键盘乐器演奏(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 |
90 |
钢琴系 | ||
管弦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吉它、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低音单簧管、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中音号、长号、大号、打击乐) |
100 |
管弦系 | ||
中国乐器演奏(竹笛、笙、管子、唢呐、琵琶、扬琴、古筝、古琴、柳琴、三弦、阮、二胡、板胡、打击乐) |
100 |
民乐系 | ||
舞蹈编导 050410 |
舞蹈编导(表演与教育) |
80 |
舞蹈系 |
备注:合计招生数85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公布数字为准。
报考条件:考生须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报考办法:
一、陕西省籍考生只能在本院考点报考,西北地区(甘肃、新疆、青海、宁夏)考生限在本院考点或兰州考点报考;东北地区(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市籍考生限在本院考点或北京考点报考;山东省籍、河南省籍、湖南省籍、浙江省籍考生限在本省考点或本院考点报考;山西省籍考生限在郑州考点、北京考点或本院考点报考;河北省籍考生限在北京考点、济南考点或本院考点报考;其它省区考生本着就近原则自行选择考点参加考试。音乐学专业方向、作曲专业方向、视唱练耳专业方向限在本院考点报考。
二、考生报名均须网上报名,不接受函报。
(一)、网上报名:
开始时间:2009年12月25日每天8:00—22:00
截止时间:2010年1月15日22:00,逾期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可在我院各考点现场设有的报名处进行面报。
考生必须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且认真核对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时不做任何信息更改。
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xacom.edu.cn
(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后考生须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确认(不允许代报);
2、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所在省市艺术类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并交验上述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3、考生现场确认合格后发放“西安音乐学院专业准考证”,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三)每一位考生都必须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错填、漏填、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考生现场报名时须交验身份证、并准备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 张,已在户口所在地招办办理了艺术类报名手续者,须持艺术类考生报考证。音乐学专业考生交本人音乐评论文章一篇,考生所交材料无论录取与否一律不退。
四、考生可根据自己专业状况,兼报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
五、凡持有我院业余音乐考级委员会颁发的器乐、声乐专业八级证书且成绩为“良好”的考生,可免予专业初试(须办理复试注册手续,并须准备初试要求曲目,与复试内容合并考核)。
六、我院面向全国招生,艺术文、理兼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