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
我院面向全国招生(含港、澳、台)。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
2.普通高中、中等艺术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3.年龄:报考音乐学(五年制)专业、作曲系各专业方向、流行音乐作曲专业方向的考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0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其他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5年9月1日后出生);有特殊才能并考试成绩优良者,由我院有关专家两人以上推荐,经院招生委员会批准,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
4.演唱专业方向要求考生身高:女1.60米以上(含1.60米),男1.70米以上(含1.70米);音乐教育专业方向要求考生身高:女1.55米以上(含1.55米),男1.65米以上(含1.65米)。有特殊才能并考试成绩优良者,由我院有关专家两人以上推荐,经院招生委员会批准,身高要求可适当降低。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并具备所学专业身体基本条件。
6.其他未尽事宜按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文件执行。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和自行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
4.因触犯刑律已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报名手续
报名时须提交:
1.身份证或户口簿(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2.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照片二张,兼报有关专业方向需再增加二张(辽宁省考生除外)。
3.各省招考办下发的《2010年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准考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4.兼报:在考试时间允许的情况下,考生可兼报一个专业方向;如有两个专业方向同时初试合格,考生必须选择其一参加复试。报考音乐学(五年制)专业、作曲系各专业方向、流行音乐作曲专业方向的考生不得兼报其他专业。
5.本院报名不受理函报及网上报名。
6.考生所交材料及专业考试费用无论何种原因一律不退。
报名时间、地点,专业考试时间、地点
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和沈阳音乐学院附属大连中等音乐舞蹈学校应届毕业生及辽宁省的考生必须在沈阳考场考试,其他省区的考生可按报考专业在我院开设考点的任意考场考试,但均不得重复参加考试。
沈阳考场:
1.校本部、舞蹈学院报名日期、地点(工作时间为9:00-16:00)
报名日期:2009年12月26日-30日受理全国各地考生报名,2010年3月5日受理外省考生补报名。
报名地点:沈阳音乐学院音乐厅
2.校本部考试日期、地点
考试日期:2010年3月7日、8日初试,3月9日、10日复试,3月11日基础课考试;招考所有专业方向。
考试地点:沈阳音乐学院校本部
3.舞蹈学院考试日期、地点考试日期:2010年3月7日、8日初试,3月9日、10日复试;招考所有专业方向。
考试地点:沈阳音乐学院舞蹈学院
注:具体考试时间,以当日公布为准。
(二)外省考场:
具体考点设立,报名、考试时间、地点最终以学院网站(www.sycm.
com.cn)公布信息为准,请随时登录查询。考试当天公布专业考试及基础课考试安排。
1.郑州考点
报名时间:2010年1月27日
考试时间:2010年1月28日、29日报名、考试地点:郑州市第二十四中学(郑州市建设西路109号)招考专业:音乐教育、管弦乐器演奏各专业方向;舞蹈学院各专业方向。
2.哈尔滨考点
报名时间:2010年1月29日、30日
考试时间:2010年1月31日、2月1日报名、考试地点:黑龙江东方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招考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影视音乐创作、电子音乐、歌词创作、声乐演唱、民族声乐演唱、民族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各专业方向;舞蹈学院各专业方向。
3.长沙考点
报名时间:2010年2月1日
考试时间:2010年2月2日、3日 报名、考试地点: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招考专业:民族声乐演唱、国际音乐教育中心各专业方向。
4.济南考点
报名时间:2010年2月25日、26日
报名地点:济南市招生办指定报名地点(请随时登录我院网站查询)
考试时间:2010年2月26日、27日
考试地点:请在报名时查询招考专业:声乐演唱、民族声乐演唱、民族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音乐教育、国际音乐教育中心各专业方向;舞蹈学院各专业方向。
5.北京考点
报名时间:2010年3月1日、2日
考试时间:2010年3月2日、3日 报名、考试地点:中央音乐学院 (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招考专业:声乐演唱、电子管风琴演奏、民族乐器演奏、音乐教育、国际音乐教育中心各专业方向。
注:外省考场考生考试时,除钢琴之外其他乐器一律自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