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生对象
参加2011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具有艺术特长生资格的北京籍高中毕业生(文、理科不限)。
二、招生类别
器
乐 |
管
乐 |
木管 | 短笛、长笛、双簧管、单簧管(be、bb、alto、be低音、bb低音)、大管、萨克斯(be、bb、be低音、bb低音) |
铜管 | 圆号、小号、短号、长号、次中音号、大号 | ||
打击乐 | 小鼓、定音鼓、马林巴、木琴等 | ||
弦乐 | 贝司、竖琴 | ||
戏剧 | 话剧、主持 | ||
舞蹈 | 民族、芭蕾、现代舞(街舞等流行舞蹈不包括其中) | ||
戏曲 | 京剧、昆曲 |
三、报名,测试方法
1.请详细填写《首都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测试报名表》,此表从下面链接下载。
2.考生或考生家长持报名表(需加盖学校公章)于2011年1月8、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到首都师范大学团委(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学生活动中心二层)办理手续。同时请携带一寸与报名表同底免冠照片一张(背面写清考生所在中学、特长、姓名,以备制作准考证用)、报名费及身份证、考生所获业余考级最高级证书及高中以来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种资材恕不奉还。
联系人:刘炳全、杨梁、赵秀华 联系电话:68902640、68902641。
3.请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于2011年1月22日到首都师范大学学生活动中心进行测试。(详见测试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