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日期:2009年11月28日—12月27日; 时间:9:00-11:30 14:00-16:30

   二、报名地点:上海音乐学院附中贺绿汀艺校 电话:64151212 64736604

   地址:岳阳路18号二楼(东平路口,公交49、15、02路直达,地铁一号线衡山路站下;自驾车无停车位)

   三、考试日期:2010年1月30日起;考试地点:上海音乐学院附中(岳阳路38号)

   四、查询考试时间、考场安排:2010年1月15日至1月30日

   五、查询成绩日期:2010年3月28日起查询

   六、查 询 方 式:

   1、拨打969082211声讯电话查询;

   2、我院网站www.shcmusic.edu.cn点击进入社会教育--业余考级--时间查询);

   七、考级曲目:2010版《钢琴考级曲集》杨韵琳 吴子杰编 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

   八、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年龄不限,报名时带一寸照片二张,并请在照片背面写好姓名、所报专业、级别。

   2、填写报名表时请用正楷书写姓名,并注明汉语拼音。若因书写姓名不清楚,造成制作证书错误,则由填写人承担重新制作证书的工本费15元。

   3、考生报名时请当场仔细检查以下项目:付费后所拿发票金额与所报级别收费标准是否一致;准考证是否有编号、证上是否已盖章。当场发现问题请即与报名处工作人员联系,过后发现问题我处概不负责。

   4、请考生慎重考虑所报级别,办理好报名手续后一律不接受改报级别和退费。

   5、凡报考我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9级(含9级)以上的考生,须同时或曾经通过我院中级或以上乐理考试,否则专业证书暂缓发放,已通过者报名时请出示证书原件。(我院已将乐理辅导逐步推向网络化,即考生购买专用网卡,在网上进行自测乐理习题。

   6、考试前遗失准考证的考生,须及时与我院考级办公室取得联系,持有效证件,补填准考证后方可参加考试,并缴付相应的手续费。

   九、收费标准(文化部文教科发[2003]52号文件规定)

   1、考级费:一级80元,二级95元,三级105元,四级115元,五级130元,六级140元,七级155元,八级165元,九级175元,十级190元。(以上含证书费15元、快递费10元)

   发放证书日期2010年4月8日起(快递送达。个别自取证书的考生自发证日起四十个工作日后的一个月内凭考生准考证在考级办领取,节假日、寒暑假除外)

   考级未通过者在证书发放之日起两个月内,凭考生准考证、快递费发票退还证书费和快递费,接待时间每周四14:00-16:00在汾阳路20号考级办公室办理。节假日、寒暑假除外。

   本考级简章由上海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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