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指导第四步:报名
一、网上报名:2010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日期由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可提前报名,未提前报名的可在统一报名时进行补报。考生可通过《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或登陆相关教育类网站随时关注2008年报名时间。(以2008年考研报名为例:网上报名时间为200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生报名时间为2007年9月18日-23日(每天9:00-22:00)。)
(二)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yz.chsi.com.cn,教育网址: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三)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确定复试分数线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四)报考地处西部边远省区的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原则上在西部边远省区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工作单位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成份和填写毕业后回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生时,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五)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一)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由教育部统一规定。(2008年现场确认时间为2007年11月10日——11月14日)
(二)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确认;
(三)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